工傷程序全攻略:律師教你5大步驟、索償、和解談判須知

一、引言:工傷意外後的迷惘與出路

在香港急速的步調下,工作是生活的重要支柱。然而,當一場突如其來的工傷意外發生,不僅帶來身體的痛楚,更可能引發一連串的焦慮與疑問:接下來的工傷程序該如何走?我的權益能否得到保障?面對複雜的法律條文和程序,感到徬徨無助是人之常情。此刻,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清晰了解您在香港法律框架下的權利與應對步驟。本文旨在以專業且具同理心的角度,為您剖析整個工傷索償流程,從意外發生後的即時處理,到與僱主、勞工處的交涉,乃至於在必要時尋求法律途徑追討疏忽賠償,為您提供一份清晰、實用的行動指南。

專業提示: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不論僱員是否因犯錯或疏忽引致意外,只要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均有責任支付補償。這項「不問過失」的原則是保障僱員權益的基石。

二、意外發生後黃金72小時:啟動工傷程序的關鍵首步

意外發生後的首數天,是決定整個工傷程序順暢與否的黃金時期。您的每一個行動,都可能影響日後索償的結果。請務必依循以下步驟,為自己建立最有利的基礎。

第一步:立即停止工作並通知僱主

這是法定程序的第一步,亦是保障您權益的起點。
✅ 口頭通知:立即向您的直屬上司、部門主管或公司負責人報告意外的發生。清晰說明事發的時間、地點、經過及傷勢。
✍️ 書面記錄:在情況許可下,盡快透過電郵、公司內部通訊軟件或短訊等方式,將意外詳情作書面記錄並發送給僱主。這將成為日後重要的證據。請記下接收通知的職員姓名及職位。

第二步:盡快求醫並詳述受傷經過

切勿因傷勢看似輕微而延誤就醫。及時的醫療診斷不僅關乎您的健康,更是索償的核心證據。
🏥 選擇醫療機構:您可以選擇前往政府醫院急症室、普通科門診,或向任何註冊西醫、中醫或註冊牙醫求診。
🗣️ 清晰陳述:就診時,必須清晰、準確地向醫護人員說明受傷是「因工受傷」,並詳細描述意外如何發生。例如:「我在地盤工作時,從一米高的木梯上滑倒,導致右腳踝扭傷。」您的陳述會被記錄在病歷上,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步:妥善保管所有文件正本與副本

在整個工傷索償程序中,文件就是您的「彈藥」。請設立一個專屬文件夾,系統性地整理所有相關文件:

  • 📄 醫療文件:病假證明書(俗稱「病假紙」)正本、所有醫療費收據正本、覆診卡、專科轉介信、物理治療記錄等。
  • 🧾 僱傭證明:僱傭合約、糧單、稅單、MPF供款記錄等可證明僱傭關係及收入的文件。
  • 📸 意外證據:如可能,拍攝意外現場照片、引致受傷的工具或環境照片、以及您傷勢的照片。
  • 👥 證人資料:記下目擊意外的同事或其他人士的姓名及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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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方工傷程序詳解:與勞工處的互動與跟進

當您完成首輪應對後,工傷程序便會進入由勞工處主導的階段。了解他們的角色與工作流程至關重要。

呈報時限:僱主的法律責任

根據法例,僱主必須在得悉工傷意外後,於指定期限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這並非僱員的責任,但僱員需知悉並跟進。

個案類型 僱主呈報法定時限
一般工傷個案 意外發生後的14天內
涉及死亡的工傷個案 意外發生後的7天內

僱員自保方案:如何確認僱主已呈報?

若您在意外發生後一個月內,仍未收到勞工處寄發的任何文件(例如個案編號通知),您應主動出擊。立即致電勞工處僱員補償科(電話:2717 1771)查詢。如發現僱主逾期未報,您應立即自行填寫「工傷意外通知書」(表格2A),直接向勞工處呈報,保障自身權益。

工傷病假期間的權益:病假錢(五分之四糧)計算

在工傷病假期間,您有權收取按期支付的款項,俗稱「工傷病假錢」。

  • 💰 計算方法:款項為您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每月收入是指意外發生前一個月的收入,或過去12個月的平均收入,以較高者為準。
  • 📅 支付時間:僱主應在僱員正常出糧日支付。
  • 📝 醫療費用:僱主亦須支付僱員因工傷而引致的醫療費用,設有每日金額上限。

何謂「判傷」?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的角色

當您的傷勢穩定後,勞工處會安排您進行「判傷」(Medical Assessment)。這一步驟旨在評估您因工傷而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

  1. 安排:勞工處職業醫學組會根據您的病假記錄,在適當時機安排您到「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進行評估。
  2. 評估:由兩位或以上的醫生組成的委員會將會見您,檢視醫療報告並評估您的傷勢。
  3. 結果:評估後,委員會會發出「評估證明書」(表格7),列明您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比(例如 2%、5%)。這個百分比將直接影響您最終可獲得的補償總額。
  4. 不滿意結果? 如果您對判傷結果不滿,必須在收到證明書的14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申請覆檢。

四、超越《僱員補償條例》:深入了解「疏忽賠償」索償途徑

《僱員補償條例》提供的是一個基礎、不問過失的保障網。然而,如果您的工傷意外是因僱主或第三方的疏忽所引致,您或可循民事訴訟途徑,追討更全面的「疏忽賠償」。這是一個獨立於勞工處工傷程序的法律行動。

工傷補償 vs. 疏忽賠償:關鍵分別

了解兩者的分別,有助您判斷應否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這通常需要專業律師的評估。

比較項目 《僱員補償條例》補償 普通法疏忽賠償
索償基礎 不問過失原則 需證明僱主/第三方有疏忽
痛楚賠償 沒有 有 (Pain, Suffering and Loss of Amenities, PSLA)
收入損失 病假期間的五分之四收入 可追討全數收入損失,包括未來收入損失
醫療費用 有法定上限 可實報實銷所有合理開支 (如私家醫療、物理治療、看護費)
其他開支 沒有 可包括交通費、營養補品、輔助儀器等雜項開支

證明僱主疏忽的關鍵要素

要成功索償,必須證明僱主違反了其「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常見的疏忽情況包括:

  • 未能提供安全的作業模式及工作系統。
  • 未能提供合適及安全的工具或設備(如案例中未提供工作平台)。
  • 未能提供足夠的培訓、指導或監督。
  • 工作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如地面濕滑、照明不足)。

案例參考(經改寫):一名冷氣技工在木梯上工作時,因木梯不穩而從約三米高處墮下受傷。技工曾多次要求公司提供更安全的工作平台但未獲理會。法庭最終裁定僱主疏忽,因其未能提供安全的工作設備。這類案件的賠償額,如原文案例所示,可達港幣$700,000,遠超於單純的工傷補償。

五、踏上法律之路:專業協助與重要抉擇

當您考慮循民事途徑索償,或在工傷程序中遇到重大爭議時(如僱主否認工傷、對賠償額不滿),便是尋求專業法律意見的最佳時機。

聘請律師的價值

一位經驗豐富的香港律師能為您:

  • 全面評估個案,計算潛在的疏忽賠償總額。
  • 代表您與僱主、保險公司的律師進行談判,爭取最有利的和解方案。
  • 處理所有繁複的法律文件,確保程序無誤。
  • 如未能和解,代表您入稟法院,進行訴訟。

香港法律援助申請

若您因經濟困難而無法負擔律師費用,可考慮向法律援助署求助。法援署会對您的案情和經濟狀況進行審查,如獲批,將委派律師代表您處理索償事宜。

和解談判 vs. 法庭裁決

絕大部分的索償個案最終會以庭外和解(Settlement)的方式解決。和解的好處是省時、降低訴訟風險及精神壓力。您的律師會根據證據及案例,力求在和解談判中為您爭取到一個公平合理的賠償額。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案件才會進入法庭審訊階段,由法官作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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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例剖析:香港常見工傷意外行業與警示

了解高風險行業的常見意外,有助於提高安全意識,並在不幸發生時,更能意識到潛在的疏忽責任問題。除了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職業司機,以下行業亦屬高危:

  • 🏗️ 建築地盤及裝修工程:最常見的意外類型,包括高處墮下、被墮物擊中、工具操作不當等。僱主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索償關鍵。
  • 🍽️ 餐飲業(樓面及廚房):地面濕滑導致滑倒、被高溫液體燙傷、因重複性動作引致勞損等。工作環境的管理是重點。
  • 🚚 物流及運輸業:除了交通意外,搬運重物引致的肌肉骨骼損傷亦十分普遍。僱主有否提供足夠的輔助工具及人手至關重要。

在這些行業中,每當意外發生,除了啟動基本的工傷程序,更應思考意外是否「本可避免」,這往往是通往疏忽賠償之路的鑰匙。

結論:掌握程序,捍衛權益

面對工傷,您並非孤立無援。香港的法律體系為受傷僱員提供了雙重保障:一是《僱員補償條例》下的基礎補償,二是普通法下的疏忽賠償。要成功駕馭整個工傷程序,關鍵在於:迅速行動、妥善記錄、了解權利、適時求助。切勿因程序的繁瑣或對法律的未知而卻步。從踏出通知僱主的第一步開始,到最後收取應得的賠償,每一步都清晰、沉著地應對,才能確保您的健康和經濟權益得到最全面的保障。若有任何疑問,諮詢專業法律意見,永遠是您最明智的選擇。


工傷程序常見問題 (FAQ)

如果僱主拒絕承認工傷或不向勞工處呈報,我該怎麼辦?

您應立即採取主動。首先,自行填寫勞工處的「工傷意外通知書」(表格2A)直接向勞工處備案。同時,整理好所有證據,包括求醫記錄(必須向醫生說明是工傷)、證人資料、以及任何與僱主的溝通記錄(如電郵、短訊)。在此情況下,強烈建議尋求法律意見,律師可協助您向僱主發出律師信,並展開後續的法律追討程序。

工傷期間,我可以轉換工作嗎?這會影響索償嗎?

法律上,您可以在工傷期間轉換工作,但這可能會使索償過程變得複雜。您的前僱主仍有責任就該次工傷作出補償。然而,新工作的性質和收入,或會影響法庭對您「未來收入損失」的評估。在作出決定前,最穩妥的做法是先諮詢您的律師,評估轉換工作對您個案的具體影響。

「判傷」結果不理想,除了在14天內上訴,還有其他方法嗎?

有。即使您錯過了14天的上訴期,或上訴後結果依然不理想,這並不影響您循普通法追討疏忽賠償的權利。在民事索償中,法庭會委任獨立的醫療專家(非勞工處的醫生)重新評估您的傷勢及其對您工作、生活的長遠影響。專家的報告將成為法庭判斷賠償金額(包括痛楚賠償及未來收入損失)的重要依據,其評估結果往往比勞工處的判傷更為全面。

聘請律師處理工傷索償,費用是如何計算的?

在香港,處理人身傷亡索償的律師,普遍採用「不成功,不收費」的收費模式。這意味著,只有在您成功獲得賠償後,律師才會按事先協定的百分比(受律師會規管)從賠償金中收取費用。在委託律師前,務必清晰了解收費協議的條款,包括收費百分比、雜費(如醫療報告費、法庭文件費)由誰承擔等細節。

和解協議一旦簽署,會有什麼後果?

簽署和解協議(Discharge Voucher / Agreement)是一項非常嚴肅的法律行為。一旦簽署,通常意味著您同意接受協議上的金額,作為就該次工傷意外的「最終及完全」的解決方案。您將放棄日後就同一事件再向僱主或相關人士追討任何賠償的權利,即使您的傷勢日後惡化。因此,在未完全了解自身權益及潛在索償總額之前,尤其是在未有法律代表的情況下,切勿草率簽署任何和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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