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工傷病假:跟普通病假有什麼不一樣?
在香港,當僱員不幸因工受傷,其享有的權益與普通病假存在根本性的差異。了解這兩者的區別,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工傷病假並非單純的休息,而是基於《僱員補償條例》下的一項法定權益,旨在確保受傷僱員在頓失工作能力期間,仍能獲得生活保障及安心休養。
工傷假的法律定義:哪些情況才算職業災害?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工傷」或「職業災害」是指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作而遭遇意外,或患上該條例指明的職業病,而引致身體受傷。其涵蓋範圍相當廣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 執行職務期間: 在工作地點及工作時間內,因執行職務而直接導致的意外。例如,地盤工人從棚架墮下、廚師被熱油燙傷。
- 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時間及直接路線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發生意外。這項保障尤其重要,許多人誤以為交通意外賠償不屬於工傷,但事實上符合條件者亦受此條例保障。
- 條例指明的職業病: 因工作性質而長期暴露於特定風險下,所患上的指定疾病,例如因長期接觸石棉而引致的肺部疾病。

核心判斷標準在於「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這一原則。只要能證明傷患與工作有直接因果關係,便符合工傷的法律定義,從而啟動一系列的補償程序,當中包括工傷病假錢計算及相關醫療費用報銷。
一張圖看懂:工傷病假 vs. 普通病假權益比較表
為了讓您更清晰地理解兩者權益的分別,以下用表格形式進行詳細比較:
| 權益項目 | 工傷病假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 | 普通病假 (根據《僱傭條例》) |
|---|---|---|
| 薪資/補償 | 按期付款,金額為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 (4/5)。 | 每日疾病津貼,金額為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4/5),且須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
| 天數上限 | 沒有法定上限,以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的實際醫療及休養需要為準。 | 受有薪病假累積日數限制,最多可累積120天。 |
| 對全勤獎金的影響 | 不可扣除。工傷病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僱主不得扣減全勤獎金。 | 僱主可以按合約條款扣除或不發放全勤獎金。 |
| 醫療費用 | 僱主必須支付所有必要的醫療費用,包括診金、住院費、藥費等。 | 除僱傭合約另有訂明外,僱主沒有法定責任支付。 |
工傷病假錢計算:我的薪水會少嗎?
不幸工傷後,最直接的憂慮便是收入問題。「工傷期間,薪水會不會變少?」是每位受傷僱員心中的疑問。準確理解工傷病假薪水計算方法,對保障您的經濟狀況至關重要。法律規定旨在確保您在康復期間,不會承受過度的財務壓力。
關鍵條文解析:《僱員補償條例》補償原則
工傷病假錢的計算依據,源於《僱員補償條例》中的「按期付款」(Periodical Payments) 規定。這並非全薪,而是一種法定的補償機制。核心原則如下:
- 補償標準: 在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僱主須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款額應為該僱員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
- 「收入」的定義: 這裡的「收入」是一個廣泛概念,不僅僅是底薪。它包括工資、逾時工作補薪、以及僱員從僱主獲得的任何性質的津貼(例如交通津貼、勤工獎等),但非經常性的花紅或賞贈則不計算在內。
- 支付週期: 這些款項應在僱員正常出糧日支付。
此原則確保了僱員在無法工作時,仍能維持約八成的收入水平,大大減輕了因傷患帶來的經濟衝擊。如需更詳細的官方指引,可參閱香港勞工處的《僱員補償條例》簡介。
工傷病假薪水計算公式與實際案例演練
掌握了法律原則後,我們可以透過具體公式和案例來實際操作工傷病假錢計算。 💰

計算公式:
每日病假錢 = (意外發生前一個月的收入 / 該月日數) * 4/5
或者,一個更常用於計算整個病假期間補償的公式是:
工傷病假總補償 = (僱員每月收入 * 4/5) * (病假月數)
案例演練:
假設陳先生是一位月薪為 HK$20,000 的文員,另有 HK$1,000 的固定交通津貼。他在6月10日因工受傷,醫生發出由6月11日至7月10日(共30天)的工傷病假證明。
- 計算每月收入:
陳先生的每月總收入為 HK$20,000 (底薪) + HK$1,000 (津貼) = HK$21,000。 - 計算每日平均收入:
假設6月有30天,每日平均收入為 HK$21,000 / 30 = HK$700。 - 計算每日病假錢:
每日可獲補償為 HK$700 * 4/5 = HK$560。 - 計算整個病假期間總補償:
30天病假總共可獲補償 HK$560 * 30 = HK$16,800。
因此,僱主需要在下一個發薪日,向陳先生支付 HK$16,800 的工傷病假補償。
勞保的補償可以抵充僱主的薪資補償責任嗎?
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根據法例,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購買工傷補償保險(俗稱「勞保」)。這份保險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僱主,而非直接賠付給僱員。程序上,僱主仍須先向僱員支付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用,然後再向保險公司索償。因此,僱主不能以「等保險公司賠」為由,延遲或拒絕支付法定補償。勞保的理賠款是用來彌補僱主已承擔的支出,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工傷假天數上限是多少?我可以請多久?
關於工傷假可以請多久,許多僱員都存在「是否有上限」的迷思。清晰了解相關規定,有助於您無後顧之憂地專心休養,直至完全康復。勞工法例在這一點上的設計,充分體現了對僱員健康的保障。
破除迷思:以醫療休養必要性為準,工傷假天數無絕對上限
與設有累積上限的普通病假不同,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對於因工傷引致的「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病假天數,並無設定任何法定的絕對上限。工傷假的長短,完全取決於以下兩大核心因素:
- 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的專業判斷: 僱員需要定期覆診,由醫生根據其康復進度,評估是否需要繼續休養,並發出相應的病假證明書(俗稱「假紙」)。
- 醫療休養的必要性: 只要醫生認為僱員的傷勢尚未痊癒,仍需要休息和治療才能恢復工作能力,那麼工傷假就可以合法地延續下去。
換言之,只要您能提供有效的醫療證明,證明您的休養是基於康復的必要,僱主就必須依法准許您的工傷假期,並支付相應的病假錢。
如果治療超過兩年還沒好,該怎麼辦?
若工傷的治療及康復期漫長,特別是當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時間超過24個月,情況將會進入另一處理階段。這並不代表您的權益會終止,而是會啟動永久性傷殘的評估程序。
具體流程如下:
- 轉介至評估委員會: 當工傷病假持續超過24個月,或在治療期間,主診醫生認為傷勢已穩定,再無好轉空間(即康復至「痊癒的最高點」),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會將個案轉介至「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
- 判傷程序: 評估委員會的醫科專家會對您的傷勢進行評估(俗稱「判傷」),以釐定您因這次工傷所導致的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比。
- 發放永久性補償: 根據評估結果,您將有權獲得一筆過計算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這筆補償與之前領取的「按期付款」(病假錢)是分開計算的。
這個機制的設立,是為了對遭受嚴重或永久性傷害的僱員提供更長遠的經濟保障。即使康復過程超過兩年,您的權益依然受到法律的全面保護。
如何申請工傷病假?流程與必備文件
了解權益後,掌握正確的申請流程同樣重要。一個清晰、及時的處理程序,能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爭拗,確保您的索償過程順利無阻。以下是申請工傷病假的核心四個步驟及所需文件清單。
申請流程四步驟:通報、就醫、證明、請假

請謹記以下「工傷處理四步曲」,這將是您保障自身權益的標準作業程序:
- 第一步:立即通報 🗣️
意外發生後,不論傷勢輕重,都應立即通知您的直屬上司、部門主管或公司人事部。及時通報是啟動整個工傷呈報及保險索償程序的法律要求。 - 第二步:盡快就醫 🏥
盡快前往醫院或註冊診所接受治療。就醫時,務必向醫生清楚說明受傷原因及經過與工作有關,以便醫生在病歷上準確記錄。 - 第三步:索取證明 📄
每次覆診後,都必須向醫生索取正式的「病假證明書」(俗稱「工傷紙」或「假紙」)以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這是您申請工傷病假及報銷費用的關鍵憑證。 - 第四步:正式請假 ➡️
將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正本,在合理時間內(通常是公司規定的時限內)呈交給公司,以作正式的銷假記錄。
必備文件清單: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單據
在整個工傷索償過程中,請務必妥善保管以下文件,它們是您申索權益的法律依據:
- 病假證明書(正本): 這是證明您需要休養的直接證據,必須是註冊西醫或註冊中醫發出的正本文件。
-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所有因工傷而產生的醫療開支,包括門診、住院、物理治療、藥物等費用單據,都應保留正本,以便向僱主報銷。
- 交通費用收據(如適用): 如果因工傷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往返醫院或診所,相關的交通費收據亦應一併保留,因為這也屬於可申索的範圍。
- 與意外相關的記錄: 例如意外現場的照片、證人聯絡資料、與僱主的通訊記錄等,這些都可能在日後出現爭議時成為重要佐證。
齊備的文件是您最強的後盾,能確保您的索償之路暢通無阻。
常見問題 (FAQ)
Q:工傷病假期間,僱主可以扣我的全勤獎金嗎?
A:不可以。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僱員放取工傷病假屬法定權益,不應被視為缺勤。因此,僱主不得因僱員放取工傷病假而扣減其在僱傭合約下可享有的任何權利,包括全勤獎金、勤工獎等。若僱主違反此規定,即屬違法。
Q: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也算是工傷嗎?
A:是的,在特定情況下,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意外可被視為工傷。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僱員在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在上班前或下班後的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遭遇意外受傷,均可視作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此外,即使在正常天氣下,只要是使用僱主提供的交通工具或遵循僱主授權的路線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亦普遍被納入工傷保障範圍。
Q:如果公司不願意給付工傷病假薪水,我該如何自救?
A:若不幸遇到僱主拖欠或拒絕支付工傷病假錢的情況,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首先,嘗試與僱主的人事部門或負責人進行理性溝通,並出示相關的醫療證明文件,釐清法律責任。若溝通無效,應立即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尋求協助,該部門會介入調解。如調解失敗,最終可透過法律途徑,入稟法院追討應得的補償。在整個過程中,尋求專業的工傷索償法律意見是保障您權益的最佳做法。
Q:計算工傷病假錢的「收入」具體包括哪些項目?
A:計算工傷病假錢時所依據的「收入」,是一個較為寬泛的概念。它不僅指基本工資,還包括僱員因工作而獲得的任何形式的報酬和津貼。常見的項目包括:底薪、逾時工作薪酬(OT錢)、佣金、小費、勤工獎、交通津貼、膳食津貼或實物等。然而,一些非經常性或酌情發放的款項,例如年終花紅、酌情性獎金或僱主為僱員支付的公積金供款,則不被計算在內。
結論
總括而言,準確理解《僱員補償條例》下有關工傷病假的規定,是每位香港僱員保障自身權益的基石。核心要點在於,工傷病假薪水是按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計算,並且休養天數並無法律上限,完全依據醫療需求而定。在不幸發生工傷意外時,務必遵循「通報、就醫、證明、請假」的標準流程,並妥善保管所有醫療文件。若您對工傷病假錢計算存有疑問,或在索償過程中與僱主產生分歧,應果斷尋求勞工處或專業法律顧問的協助,確保您的合法權益得到全面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