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全攻略:香港律師解析索償程序、病假計算與金額上限

在香港,無論您是地盤工友、餐飲從業員,還是長時間面對電腦的辦公室職員,均有機會遭遇工傷風險。一次突如其來的意外,除了引致身體創傷,更可能帶來沉重的醫療開支與收入損失,甚至對未來生活構成長遠影響。然而,最令人困擾的,往往是繁複的工傷賠償程序與法律條文,導致許多受傷僱員在徬徨中錯失保障自身權益的良機。面對複雜的工傷索償程序工傷病假計算,閣下無需獨自承擔。本篇全方位指南將以法律顧問的專業視角,為您剖析由工傷定義、索償步驟,到賠償金額計算的每一個關鍵細節,確保您能依法獲得應得的補償。

何謂「工傷」?釐清《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法律定義與保障範圍

要啟動任何工傷索償,首要之務是確認傷勢是否符合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中對「工傷」的法律定義。簡而言之,工傷是指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身體受傷或死亡。此定義的核心在於「因工及在僱用期間引致」(arising out of and in the course of employment),意味著意外的發生必須與閣下的工作職責具備直接的因果關係。

工傷的構成要件:即時意外與職業病

  • 即時意外: 此為最普遍的工傷類型,例如在高處工作時失足墮下、操作機器時不慎受傷,或在搬運重物時導致肌肉或骨骼創傷。
  • 職業病: 指因長期暴露於特定的工作環境或重複進行某種動作而引致的疾病。例如,文職人員長期使用鍵盤可能導致腕管綜合症,或因處理化學品而患上皮膚炎等,只要是條例訂明的法定職業病,同樣可獲得工傷賠償

特殊情況下的工傷保障(上下班、惡劣天氣、海外工作)

《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範圍亦延伸至部分特殊工作情境:

  • 往返工作地點: 儘管日常通勤途中發生的意外一般不視為工傷,但若僱員是乘搭由僱主提供或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時受傷,則屬條例保障的例外情況。
  • 惡劣天氣下工作: 在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閣下按僱主要求往返工作地點途中受傷,亦符合CLAIM工傷的定義。
  • 海外工作: 若閣下受僱於香港註冊的公司,並因工作需要被派駐海外或公幹,期間發生的工傷事故同樣受到香港《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保障對象解析:全職、兼職與自僱人士的權益分野

條例保障所有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訓練合約受僱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全職、兼職)或合約形式(臨時工、合約員工)。然而,真正的自僱人士及外判承包商,在法律上通常不被視為僱員,故不受此條例保障。因此,準確釐清自己與聘用方的法律關係,是確定自身權益的基礎。

💡快易赔建議:

務必妥善保管所有與僱傭關係相關的文件,例如僱傭合約、糧單、強積金供款記錄及任何工作溝通記錄(如WhatsApp、電郵)。這些文件是證明閣下僱員身份的關鍵證據,在處理香港工傷賠償事宜上,證據是保障權益的基石。

掌握關鍵5步:詳解香港工傷索償程序的完整流程

了解並嚴格遵循正確的工傷索償程序至關重要,任何延誤或錯漏均可能對索償結果造成無法彌補的負面影響。以下是處理工傷意外的標準法律流程,每一步都與閣下的最終權益息息相關。

第一步:即時通知僱主與求醫診治

意外發生後,不論傷勢看似多麼輕微,均應立即停止工作,並以可記錄的方式(如WhatsApp或電郵)通知直屬上司或人力資源部。同時,盡快求醫,並清晰向醫生陳述受傷經過與工作性質的關聯,確保醫療記錄(俗稱「醫生紙」)能準確反映傷勢乃「因工受傷」。此為啟動CLAIM工傷的第一步,切勿因傷勢看似輕微而啞忍,延誤診治只會增加日後索償的舉證困難。

第二步:僱主呈報工傷的14日法律責任

根據法例,僱主在知悉工傷事故後,有法定責任在指定期限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呈報期限視乎傷勢嚴重程度:

  • 引致僱員死亡: 7天內呈報。
  • 引致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超過3天: 14天內呈報。

若僱主未能依時呈報,即屬違法。閣下應保留所有與僱主就工傷事宜溝通的記錄,以作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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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完整的工傷病假步驟至關重要。建議閱讀《工傷賠償計算方法2025:專家教你4 步計清應得權益》,以全面掌握從意外發生到獲得賠償的每一個步驟。

第三步:工傷病假錢支付與醫療費用報銷

在閣下休養工傷病假期間,僱主須依法支付按期付款(俗稱「工傷病假錢」),金額為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同時,僱主亦須承擔因工傷引致的醫療費用。請務必保留所有醫療費用正本收據,以便向僱主或其保險公司索取償還。

第四步:勞工處「判傷」評估永久傷殘百分比

當傷勢穩定後(即經醫生診斷為康復或情況不會再有顯著改善),勞工處會安排閣下前往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進行傷勢評估,俗稱「判傷」。委員會將根據傷勢,評估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比,此百分比是計算最終一筆過工傷賠償金額的關鍵。出席時應帶同所有相關醫療報告及影像光碟(如X光、MRI)。

第五步:領取《補償評估證明書》與最終賠償

判傷後,勞工處處長會向僱傭雙方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當中列明應得的永久性傷殘補償金額。僱主必須在證明書發出後的21天內支付所有法定款項。

工傷賠償金額如何計算?掌握病假錢與永久傷殘補償公式

工傷賠償金額並非憑空釐定,而是有明確的法律計算公式。了解這些計算方式,有助於核對僱主或保險公司提供的金額是否準確,避免因不諳工傷病假計算方法而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各項賠償的計算基準與方程式

賠償金額主要分為三大部分:按期付款(病假錢)、醫療費用及永久傷殘補償。計算基數是意外發生前12個月的平均月入,或入職後的平均月入(若入職不足12個月),並設有法定上限。

賠償項目計算方式注意事項
工傷病假錢(每月收入 x 4/5)僱主須按正常發薪日支付,最長可達24個月。
醫療費用實報實銷,但設有每日支付的最高金額。西醫、中醫、物理治療等均適用。具體費用上限請參考勞工處最新公佈。
永久傷殘補償(每月收入* x 特定月數 x 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特定月數視乎受傷時年齡而定(例如40歲以下為96個月),百分比由判傷委員會決定。*月入設有最高上限。

不幸身故的補償安排與殮葬費

若工傷意外引致僱員不幸身故,其遺屬(如配偶、子女)有權獲得死亡補償金,金額同樣根據死者生前的年齡及收入計算。此外,僱主亦須支付訂明金額的殮葬費用。

當工傷索償遇上爭議:拆解拒賠、和解與法律訴訟策略

儘管法例清晰,但在工傷賠償過程中,僱員與僱主或保險公司之間仍可能出現爭議。例如,對意外是否屬於工傷有異議、對賠償金額計算不滿,或僱主拖延支付等,均是常見的工傷索償程序障礙。

面對僱主或保險公司拖延拒賠的應對方案

若遇上此等情況,切勿在壓力下草率達成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首先應透過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尋求協助和調解。若調解無效,下一步便是考慮採取法律行動。所有與《僱員補償條例》相關的法律申索,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24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逾期將可能永遠喪失索償權利。

「疏忽索償」:何時應考慮循民事途徑追討更高賠償?

除了《僱員補償條例》下的無過失補償外,若意外的根本原因是因僱主的疏忽(例如沒有提供足夠的安全設備或安全的工作系統)所引致,閣下有權同時循普通法向僱主提出「疏忽索償」。此類索償的賠償額一般更高,因其涵蓋了「痛苦、苦難及生活便利設施的喪失」(PSLA)等非經濟損失。然而,索償方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僱主存在法律上的疏忽。在此情況下,聘請專業的香港律師以評估索償理據及證據至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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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意外涉及第三方,例如交通意外人身傷亡賠償,其處理程序與工傷不盡相同,須格外留意。

工傷賠償常見問題(FAQ)

Q1. 僱主拒絕呈報工傷,應如何處理?

若僱主拒絕或拖延呈報,閣下可直接聯絡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尋求協助及備案。勞工處會主動介入調查,並可檢控違法的僱主。請謹記,呈報工傷是僱主的法律義務,並非酌情權。

Q2. 對「判傷」結果不滿意,可以上訴嗎?

可以。若對首次判傷的結果(即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有異議,閣下有權在收到《補償評估證明書》後的14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工處處長申請覆核。亦可委託私家專科醫生撰寫醫療報告,以支持覆核申請。

Q3. 工傷病假期間,僱主可否解僱我?

絕對不可以。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除非僱員犯下可引致即時解僱的嚴重過失,否則在僱員的工傷病假尚未結束、且相關賠償事宜未達成協議或裁決前,僱主解僱該僱員即屬違法,並會面臨高額罰款。

Q4. CLAIM工傷賠償是否存在時效限制?

有,而且非常嚴格。向法院提出法律訴訟以追討補償,必須在意外發生之日起計的24個月內進行。這是極其重要的「時效期限」(limitation period),一旦錯過,將可能無法循法律途徑追討任何意外賠償

Q5. 簽署「和解紙」前有何注意事項?

在簽署任何由僱主或保險公司提供的和解文件前,務必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必須完全理解協議中的每一項條款,特別是賠償金額是否已全面及公平地反映所有損失,以及條文中是否包含任何放棄未來索償權利的不利條文。一旦簽署,便幾乎不可能再作追討。

結論:主動保障權益在關鍵時刻尋求專業協助

處理工傷賠償是一項涉及法律、醫療及行政程序的漫長過程。作為受傷僱員,首要任務是安心休養。然而,在休養期間,主動了解自身的法律權益、緊記各項關鍵時限,並在適當時機尋求專業協助,是確保獲得公平合理賠償的關鍵。若閣下對工傷索償程序的任何環節存有疑問,或在索償路上遇到法律障礙,應立即諮詢專業的法律顧問,以獲取最切實可靠的分析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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