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香港繁忙嘅馬路,不幸遇上交通意外已經相當麻煩,如果對方仲要交通意外不顧而去(Hit and Run),更加令人徬徨無助。究竟被人撞到不顧而去點算?肇事司機又會面臨怎樣的不顧而去刑罰香港?本文為你整合最新的「交通意外不顧而去」處理懶人包,由法律定義、香港刑罰,到作為受害人嘅報警同索償教學,一步步教你點樣保障自己權益。
咩係「交通意外不顧而去」?香港法例點樣講?
「不顧而去」並非一個嚴謹的法律術語,它泛指交通意外後,涉事司機沒有按法例要求停車及履行後續責任便離開現場的行為。相關的法律責任主要源於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
核心法例:《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嘅關鍵要求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任何車輛的司機,如發生意外導致:
- 人身受傷:除了司機本人以外的任何人;
- 財物損毀:對任何車輛、拖車或任何動物造成損害。
該司機就必須停車。停車後,如果任何一方有合理要求,司機必須提供其姓名、地址、車主姓名及地址,以及車輛的登記或識別標記。

咩情況下司機必須停車同報警?
簡單而言,只要交通意外引致上述任何人身傷害或財物損毀,司機的首要責任就是停車。即使只是輕微的碰撞,例如擦花了另一部車的車漆,也構成了財物損毀,司機亦須停車處理。
至於報警,法例規定:
- 如果意外導致任何人受傷,司機必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親身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
- 如果意外中沒有人受傷,但你未能向相關方提供個人資料(例如對方不在場,或你撞毀了政府公物如欄杆),你也必須在24小時內報警。
值得注意的是,法例所指的「動物」以往只包括馬、牛、驢、騾、豬、綿羊及山羊,但經修訂後,自2021年11月7日起已擴展至包括貓和狗。因此,在香港撞到貓狗後不顧而去,同樣可能觸犯法例。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刑罰有幾重?一表睇清罰款、監禁及扣分
選擇「撞車走佬」的司機,將可能同時觸犯「意外後沒有停車」及「意外後沒有報警」兩項罪行,刑罰絕不輕微。下表清晰列出相關的不顧而去刑罰香港條例:
| 罪行 | 最高罰款 | 最高監禁期 | 違例駕駛記分 |
|---|---|---|---|
| 意外後沒有停車 | HK$10,000 | 12個月 | 5分 |
| 意外後沒有報警 | HK$15,000 | 6個月 | 3分 |
「意外後沒有停車」嘅最高刑罰
此罪行的嚴重性在於,停車是處理所有後續事宜的第一步。若司機連停車的責任都沒履行,法庭會視之為意圖逃避責任的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並會被記5分。
「意外後沒有報警」嘅罰則
如前所述,在有人受傷或未能提供個人資料的情況下,司機有責任在24小時內報警。若未能履行,即屬違法。此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5,000元及監禁6個月,並會被記3分。
相關罪行嘅違例駕駛記分同停牌風險
若一名司機因不顧而去,同時被控「沒有停車」和「沒有報警」兩項罪名並罪成,將會合共被記8分。根據香港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任何司機在兩年內累積滿15分或以上,法庭可取消其駕駛資格(停牌)。因此,一次不顧而去的行為,已足以將司機推向停牌的邊緣,絕對不應心存僥倖。
自保必讀:被人撞到不顧而去點算?5步應對指南
當你成為不顧而去意外的受害者時,保持鎮定並採取正確的步驟至關重要。以下是處理被人撞到不顧而去點算的五步應對指南:

第一步:保持冷靜,即時確保自身與現場安全 🧘
發生碰撞後,首要任務是保持冷靜。檢查自己及車上乘客有否受傷。若情況許可,將車輛駛至路邊安全位置,亮起危險警告燈(死火燈),以免造成二次意外。切勿因憤怒而追趕對方車輛,這可能會導致更危險的情況。
第二步:盡力記低對方車輛資料 📝
這是追討責任的關鍵。立即用手機或紙筆記下你所能看到的一切對方車輛資訊:
- 車牌號碼:最重要!即使只有部分數字或字母,也對警方調查有極大幫助。
- 車輛型號與品牌:例如「白色豐田私家車」。
- 車輛顏色與特徵:例如車身有刮痕、貼紙、或任何改裝。
- 司機外貌特徵:如有機會看到,可記下其性別、髮型、衣著等。
第三步:環顧四周,尋找目擊證人或閉路電視(CCTV)📸
立即觀察周圍環境,尋找潛在的證據來源。這包括:
- 目擊證人:詢問附近的路人或司機有否目睹事發經過,並禮貌地索取聯絡方式。
- 閉路電視:留意附近是否有店舖、大廈、停車場的閉路電視鏡頭可能拍到意外過程。記下鏡頭位置,以便向警方提供線索。
- 行車記錄儀(車Cam):檢查自己車輛的車Cam,以及附近車輛(尤其的士、巴士)的車Cam是否可能錄到關鍵畫面。
第四步:【黃金24小時】內必須親身到警署報警 👮
這是不顧而去報警最重要的環節。即使沒有人受傷,你也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24小時內,親身到任何一間警署報案。報案時,請帶備你的身份證、駕駛執照、車輛登記文件(牌簿)及保險證明(Cover Note),並將你所記下和收集到的所有資料(對方車輛資料、證人聯絡方式、CCTV位置等)清晰地告知警方。
第五步:盡快通知保險公司,啟動索償程序 📄
報警後,應盡快聯絡你的保險公司。即使你未必能即時向對方司機索償,也應備案。如果你購買的是「全保」(綜合汽車保險),保險公司或會先為你安排維修,再嘗試向尋回的肇事方追討。了解詳細的交通意外索償流程對保障你的權益至關重要。
關於交通意外不顧而去的常見問題 (FAQ)
Q:如果只係輕微碰撞,無人受傷都要報警?
A:是的。如果意外導致財物損毀(例如對方車輛有刮痕),而你無法與對方司機交換資料(因為他已離開),你就必須在24小時內報警。否則,你可能會觸犯「意外後沒有報警」的罪行。最穩妥的做法是,只要發生碰撞而對方離開,就應報警備案。
Q:如果我唔知自己撞到人或者車,算唔算不顧而去?
A:法律上,控方需要證明你是「明知」發生了意外而仍然選擇不停車或不報警。然而,「唔知」不能作為一個輕易的辯護理由。法庭會根據客觀證據判斷一個合理的司機在當時情況下是否應該察覺到意外的發生(例如:碰撞的聲音、車輛的震動等)。如果你對是否發生碰撞有任何懷疑,最安全的做法是停車檢查。
Q:喺香港撞到貓狗之後走咗,犯法嗎?
A:犯法。自2021年法例修訂後,《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所保護的「動物」已明確包括貓和狗。因此,若司機撞到貓或狗並導致其受損害(受傷或死亡),同樣有法律責任必須停車,並在未能聯絡畜養人的情況下盡快報警。
Q:如果搵唔到肇事司機,我嘅保險會唔會賠?
A:這取決於你的保險類型。如果你購買的是「全保」(綜合保險),通常可以保障你車輛的維修費用,但你可能需要支付墊底費,並可能會影響你的無索償折扣(NCB)。如果你只購買了「三保」(第三者責任保險),則無法就你自身車輛的損毀獲得賠償。
結論
總括而言,無論係肇事司機定係受害人,面對交通意外不顧而去嘅情況,保持冷靜並遵循法律程序係最重要嘅一步。特別係肇事司機,切勿因一時心存僥倖而選擇不顧而去,其刑罰遠比想像中嚴重,包括罰款、監禁、停牌等後果。如果你不幸遇上被人撞到不顧而去的情況,請緊記本文提供的五步應對指南,並在黃金24小時內報警。若情況複雜或涉及嚴重損失,建議立即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保障自己嘅最大權益。了解清楚交通意外不顧而去的後果,係每個香港司機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