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意外不僅可能造成身體傷痛,還可能帶來經濟壓力。幸運的是,香港政府設有「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TAVA),旨在為受交通意外傷害的人士或其家屬提供即時經濟支援。此計劃的最大特點是不論過失,即使未確定誰負責,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都可獲得援助。本文將詳細解析 TAVA 的申請資格、流程、金額,以及與一般交通意外賠償的區別,助你在困難時期獲得應有支援。
什麼是「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TAVA)?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全名為 Traffic Accident Victims Assistance Scheme (TAVA),由香港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其主要目的在於提供受交通意外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即時經濟援助,在民事賠償程序完成前,幫助他們應對燃眉之急。
計劃目的:不論過失,提供迅速經濟援助
TAVA 的最大特點是「不論過失」。傳統的交通意外賠償索償,必須證明對方司機或相關人士有疏忽責任,過程可能長達數月甚至數年。然而,TAVA 繞過了這個漫長的法律程序,只要符合基本申請條件,不論意外是誰的過失造成,申請人都能夠迅速獲得經濟援助。這筆援助金旨在幫助受害人及其家庭應付因意外而衍生的額外開支或生活困難,例如醫療費、暫時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等。
法律基礎:《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簡介
此計劃的運作並非無法可依,其法律基礎源於香港法例第229章《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該條例於1979年5月1日生效,設立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資金主要來自:
- 每年首次為車輛領取牌照時所繳付的徵款。
- 每年續領車輛牌照時所繳付的部分徵款。
- 對駕駛者的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中撥出的款項。
這意味著所有駕駛者都共同為這個基金作出貢獻,形成一個互助的社會安全網,為不幸的道路使用者提供保障。
誰可以申請 TAVA?
要成功申請 TAVA,申請人必須滿足一系列明確的條件。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核對以下四大核心申請條件,以確保您的申請符合資格,避免延誤。
4大核心申請條件
- 已向警方報案
意外必須為正式報案的道路交通意外,可是親身、電話或他人代報均可,但需有警方正式紀錄。 - 合法留港身份
申請人必須是香港居民,或持合法簽證留港(工作、學生或旅客)。 - 符合意外定義
意外涉及道路上使用的車輛(私家車、巴士、貨車、電單車等),並造成身體傷亡,包括死亡、永久傷殘或暫時喪失工作能力。 - 在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必須在意外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逾期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則不獲受理。
不符合資格的常見情況
了解不符合資格的情況同樣重要,這有助於申請人建立正確的期望。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被拒絕原因:
- 純粹財物損失:TAVA 計劃的宗旨是援助「人」,而非「物」。因此,如果意外只導致車輛、個人財物(如手機、手提電腦)損毀,而沒有造成任何人身傷亡,則不能申請此項援助。
- 非道路交通意外:在私人地方(如停車場內部、私人屋苑道路)發生的意外,若該地不符合「道路」的法律定義,則可能不符合資格。
- 故意自殘行為:若證據顯示傷亡是受害人蓄意造成的,例如企圖自殺,援助申請將會被拒絕。
- 逾期申請:如前所述,超過六個月的法定期限是導致申請失效的最常見原因之一。
TAVA 申請流程全攻略
了解申請流程是保障權益的關鍵一步。整個過程設計得相對簡單,旨在讓申請人能盡快獲得援助。以下將詳細拆解由準備文件到領取援助金的完整步驟。
第一步:準備所需文件清單
準備齊全的文件是加快審批速度的關鍵。在提交申請前,請確保您已集齊以下文件:
- 📝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 🚓 警方報案資料:警方提供的「交通意外報告表格」(Pol. 669)副本,或提供報案編號,以便社會福利署向警方核實資料。
- 🧑⚕️ 醫療證明文件:由註冊醫生簽發的病假證明書正本或副本、醫院的入場及出院紀錄(如有)。這些文件是用於評估傷勢及計算援助金額的重要依據。
- 📄 收入及就業證明:如申請因傷放取無薪或半薪病假而導致的臨時生活補助,需提供意外前的收入證明,例如糧單、稅單或僱主證明信。
- ⚰️ 死亡及關係證明(如適用):若受害人不幸身亡,其家屬申請死亡及殯殮津貼時,需提供死亡證、結婚證明書、子女出世紙等關係證明文件。
第二步:提交申請的途徑
申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便利程度,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提交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
| 申請途徑 | 優點 | 注意事項 |
|---|---|---|
| 網上申請 | 方便快捷,不受辦公時間限制,可隨時提交。 | 需將所有文件掃描或拍照上載,確保圖像清晰。 |
| 郵寄或傳真 | 傳統方式,適合不擅長使用電腦的人士。 | 建議以掛號信郵寄,以免遺失重要文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01室-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
| 親身辦理 | 職員可即場檢查文件是否齊備,並解答疑問。 | 需留意辦公時間,或需輪候。 |
第三步:援助金審批時間與發放方式
社會福利署在收到申請後會迅速處理。在文件齊備的情況下,調查及審批工作通常會在數星期內完成。署方會向警方及醫院管理局等部門索取資料以核實個案。一旦申請獲批,援助金會以自動轉帳方式直接存入申請人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並會發出書面通知。這種方式確保了款項能安全、準確及迅速地到達申請人手中。
援助金類型與金額
援助金額並非一個固定的數字,而是根據受害人的傷亡情況、傷殘程度以及家庭狀況等因素,按照條例中的《援助金額一覽表》來評定。金額會每年按通脹調整,以下為主要的補助類型。
1. 傷殘及臨時生活補助
對於受傷的申請人,援助金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據傷勢評級發放的一次性傷殘補助,傷勢越重,補助越高。
第二部分是臨時生活補助,用以彌補因傷無法工作而損失的收入。評估時會考慮受害人住院及放取病假的日數。需要強調,這筆款項是補助性質,未必能完全覆蓋所有交通意外和解程序中可追討的損失。
2. 死亡及殯葬津貼
如果不幸有受害人因交通意外去世,其合法遺屬(如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請死亡津貼。
此外,負責支付殯殮費用的人士,不論是否為死者親屬,均可申請實報實銷的殯殮津貼,以減輕殮葬開支的負擔。這兩筆款項旨在為頓失依靠的家庭提供最直接的經濟支援。
⚠️注意:TAVA 僅針對人身傷亡,不包括財物損失。車輛維修或個人物品損失需透過民事索償向肇事方追討。
常見問題 (FAQ)
Q1: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有時間限制嗎?
A:有,而且非常嚴格。申請必須在意外發生當日起計的六個月內向社會福利署提出。逾期提交的申請,除非有極為充分及可證明的理由(例如長期昏迷),否則將不獲受理。因此,在意外後應盡早處理申請事宜。
Q2:如果意外涉及財物損失,這個計劃會賠償嗎?
A:不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援助範圍僅限於人身傷亡,包括死亡及身體受傷。任何因意外引致的財物損失,例如車輛維修費用、損壞的個人物品(如眼鏡、手機、衣物等),都不能透過此計劃獲得賠償。這些損失需循民事索償途徑向肇事方追討。
Q3:申請援助金會不會影響我向肇事方索償的權利?
A:完全不會。申請及領取TAVA援助金,並不會影響您向肇事司機、車主或保險公司提出民事索償的權利。TAVA的定位是提供緊急的前期援助。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法例規定,如果您其後成功獲得民事賠償,您必須將從TAVA收取的援助金額歸還給社會福利署。這項安排是為了避免雙重賠償,確保公共資源能公平運用。
Q4:申請TAVA需要進行經濟狀況審查(俗稱「資產審查」)嗎?
A:不需要。TAVA是一項非經濟狀況審查的計劃,申請人的收入及資產多少,並不會影響其申請資格或可獲的援助金額。計劃的唯一標準是申請人是否因交通意外導致傷亡,以及是否符合前述的四大核心申請條件。
Q5:如果意外是我自己的責任,還可以申請嗎?
A:可以。這是TAVA計劃的核心精神——「不論過失」。即使意外的責任在於申請人本人(例如行人不依交通規則過馬路被撞倒),只要該意外並非蓄意自殘行為,申請人同樣有資格申請援助。計劃的目的是為所有不幸的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時援助。
總結
面對突如其來的交通意外,及時了解並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至關重要。這項計劃的核心是為傷者和家屬提供緊急的經濟支持,紓解燃眉之急。它作為民事索償前的第一道安全網,其「不論過失」及「無需資產審查」的特點,為廣大市民提供了寶貴的保障。請緊記本文提到的申請資格與流程,若您或身邊的人不幸遇上事故,務必在六個月的限期內提出申請,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