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錢債索償2026】入稟追討欠款程序懶人包,5步教你攞返自己錢!

被人拖欠款項,金額不大卻又不知如何追討?許多人因怕麻煩或不熟悉法律程序而放棄。其實,香港的「小額錢債審裁處」提供了一個簡單、低成本的法律途徑,專門處理不超過HK$75,000的申索。本文將為你詳細拆解整個小額錢債索償流程,從入稟資格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的每一步,讓你輕鬆學會如何合法地入稟追討欠款,保障自己應有的權益。

什麼是小額錢債索償?入稟前必知3大事項

在正式開始追討程序前,先掌握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基本概念,確保你的個案符合申索要求,能助你省去不少時間和精力。

索償金額上限 (HK$75,000) 及案件類型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主要職責是處理金額在 HK$75,000 或以下的申索。如果你的申索金額超過此上限,你必須放棄追討差額,才可使用此程序。審裁處處理的案件類型十分廣泛,主要包括:

  • 債務追討:最常見的類型,例如追討未償還的貸款。
  • 服務費糾紛:例如裝修、設計或顧問服務的未付費用。
  • 財物損毀索償:例如交通意外導致的車輛維修費用(不涉及人身傷亡)。
  • 貨物銷售糾紛:例如已付款但對方未交貨,或貨物質素問題。
  • 租務問題:例如追討欠租或因違反租約而造成的損失。

然而,審裁處並不受理勞資糾紛、贍養費、誹謗、收回土地管有權等案件,這些案件需循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申索資格:誰可以提出申索?

任何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或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只要你是債權人(即被欠款的一方),便可以作為申索人提出申索。被告人(即欠款方)同樣可以是個人或公司。在入稟前,你必須掌握被告的準確姓名或公司名稱,以及其最後為你所知的地址,以便法庭文件能有效送達。

審裁處特點:程序簡單、不允許律師代表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一大特點是其程序相對簡單、非正式,旨在讓市民無需聘請律師亦能解決糾紛。在審裁處的聆訊中,雙方均不得由律師代表出席。此舉是為了維持程序的簡易性及低成本,避免任何一方因財力懸殊而處於不利位置。審裁官會以引導的方式協助雙方陳述案情、盤問證人和提出證據,確保聆訊在公平的環境下進行。

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由入稟到審訊5大步驟詳解

了解基本規則後,便可以進入實際操作。整個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可清晰地分為五大步驟,跟隨指引即可順利完成。

第一步:準備及填寫申索書 (表格1)

入稟的第一步是填寫「申索書」(表格1)。這份文件是整個案件的基礎,你需要在表格上清晰列明:

  • ✅ 申索人及被告人的全名及地址
  • ✅ 申索的金額
  • ✅ 申索的理據(即事情的來龍去脈,例如欠款原因、日期、涉及的服務或貨物等)

填寫理據時應盡量簡潔、客觀、時序分明。你可以親身到審裁處登記處索取表格,或在香港司法機構網站下載。為確保資料無誤,建議在提交前仔細核對。

第二步:提交申索書及繳付入稟費用

填妥申索書後,你需要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提交文件。提交時需繳付指定費用,費用金額視乎你的申索款項而定:

  • 申索款額不超過 HK$5,000:$20
  • 超過 HK$5,000 至 HK$25,000:$40
  • 超過 HK$25,000 至 HK$50,000:$70
  • 超過 HK$50,000 至 HK$75,000:$120

完成提交和繳費後,法庭職員會給你一個案件編號,並安排首次聆訊的日期和時間。

第三步:將申索書副本送達被告

成功入稟後,你有責任將已蓋印的申索書副本送達予每名被告。最常見和穩妥的做法是透過審裁處的執達主任辦事處進行派送,雖然需要額外支付費用,但能確保送達過程符合法律規定。若你知道被告的地址,亦可選擇以掛號郵件方式寄送。無論如何,保留成功送達的證明(如郵局發出的派遞證明)至關重要。

第四步:出席首次聆訊(提訊)

首次聆訊(又稱「提訊」)並非正式審訊。當日,審裁官會會見雙方,了解案件的爭議點,並嘗試協助雙方達成和解。這是解決糾紛的黃金機會,因為在審裁官的調解下,很多案件都能在此階段圓滿解決,免去後續審訊的煩惱。如果雙方達成和解,審裁官會將和解協議記錄在案,該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若無法達成和解,審裁官則會發出指示,安排案件進入正式審訊。

第五步:準備證據及出席審訊

若案件需要進入審訊階段,充分的證據準備是致勝關鍵。你應整理所有與案情相關的文件,並準備一份清單。常見的證據包括:

  • 合約或協議書:證明雙方權責的原始文件。
  • 發票或收據:證明交易金額及付款狀況。
  • 銀行轉賬記錄:顯示資金往來的直接證據。
  • WhatsApp/電郵對話截圖:可作為承認欠款或支持你論點的佐證。
  • 證人:如有第三方目擊或了解情況,可邀請他們出庭作證。

在審訊當日,你需要準時出席,並根據審裁官的指示,有條理地陳述案情及展示證據。保持冷靜、尊重法庭程序,能給審裁官留下良好印象。

常見問題 (FAQ)

Q:小額錢債索償程序一般需要幾耐時間?

A:整個程序的時間長短因案件複雜性而異。如果被告在首次聆訊時已同意和解,案件可能在 1 至 2 個月內解決。若需進入審訊,則可能需時 3 至 6 個月,甚至更長,具體取決於法庭的排期和案件的複雜程度。

Q:整個入稟追討欠款的流程總共要花費多少錢?

A:基本開支包括入稟費($20至$120不等)及文件送達費(如使用執達主任服務,費用約數百元)。如果勝訴,你有權向對方追討這些已付的堂費。因此,相比其他法律訴訟,小額錢債索償的成本相對低廉。

Q:如果被告收到申索書後沒有回應或不出席聆訊會怎樣?

A:如果被告在指定時間內沒有提交抗辯書,或在沒有合理解釋下缺席聆訊,申索人有權向法庭申請「缺席判決」。只要你的申索理據清晰,證據表面成立,審裁官很可能會直接判你勝訴,無需進行全面審訊。

Q:如果我贏了官司,如何向對方追討已判決的款項?

A:即使你獲得勝訴判決,被告亦未必會主動付款。屆時,你需要採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你可以向法庭申請「判決債務人審訊」(俗稱「問話」),傳召對方到庭交代其財務狀況。此外,亦可申請執行判決,例如查封對方財產(俗稱「抄牌」)或申請扣押其入息令,以強制對方履行判決。

結論

總結來說,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欠款,是一個為普通市民設計的清晰且高效的法律途徑。其程序簡化、成本低廉的特點,讓小額錢債索償不再是遙不可及的法律程序。只要你準備充足,跟隨本文的程序指引,從填寫申索書到準備證據,每一步都踏實處理,成功入稟追討欠款並非難事。當遇到欠款問題時,切勿啞忍,應主動了解小額錢債索償機制,必要時可聯繫專業律師,採取果斷行動取回屬於你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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