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而患上疾病,不僅蠶食你的健康,更可能徹底打亂你的生計。許多僱員對於職業病定義、自己是否符合資格,以及如何進行職業病申索程序感到迷茫。要有效保障自身權益,深入了解香港職業病種類及相關法例至關重要。本文將為你提供一份完整的香港職業病索償指南,從法定定義、常見疾病種類,到清晰的五大申索步驟,助你全面掌握應有權益,確保在不幸患病時能獲得應得的保障。
什麼是職業病?認識香港法定定義
在香港,並非所有因工作引致的疾病都能被界定為「職業病」。其法律定義有嚴格的規定,必須準確理解,才能判斷索償的基礎。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闡釋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職業病是指僱員因工作性質,長期或重複暴露於某些特定的物理、化學或生物性危害因素後,所引致的條例內訂明的疾病。關鍵在於,該疾病必須是條例附表中所列明的「訂明職業病」,並且與僱員所從事的工作性質有明確的因果關係。換言之,必須證明該疾病是「因工」而引致,而非源於其他個人健康問題。
職業病與一般工傷意外的分別
職業病與一般工傷意外最核心的分別在於其成因及發生過程。理解這點對於循正確途徑索償極為重要:
- 工傷意外 (Work Injury): 通常指單一、突發的事件所造成的身體損傷。例如在高處工作時不慎墮下、操作機器時被割傷等。其因果關係直接且明顯。
- 職業病 (Occupational Disease): 則是一種累積性的損害,是長期暴露於工作環境中的有害因素而逐漸形成的疾病。例如,長期在充滿塵埃的環境工作導致矽肺病,或長時間重複手腕動作引致腕管綜合症。其病發過程是漸進的,潛伏期可長可短。

簡單來說,工傷是「意外」,職業病是「積勞成疾」。兩者的索償雖然都依據《僱員補償條例》,但在舉證和診斷的焦點上有所不同。
香港法例訂明的職業病種類一覽
要成功索償,首要條件是確認所患疾病是否屬於法例認可的範圍。了解香港法定職業病種類,是保障權益的第一步。
解讀《僱員補償條例》附表2的訂明疾病
《僱員補償條例》的附表2詳細列出了所有受法例保障的訂明職業病。這份清單涵蓋了因應不同職業和工作環境可能引致的各類疾病,並會不時作出修訂以反映社會及工業發展的變化。每項疾病均會對應指明可引致該病的工作性質,這是判斷索償資格的重要依據。
常見職業病例子
雖然法例清單詳盡,但以下是一些在香港較為常見的職業病例子,以助你理解:
- 手部或前臂痙攣 (Cramp of the hand or forearm): 常見於需要長時間及重複地使用手部肌肉的職業,如文書工作者、音樂家、裝配線工人。
- 腕管綜合症 (Carpal Tunnel Syndrome): 因手腕神經受壓迫所致,常見於需頻繁及用力使用手腕的工種,如電腦操作員、廚師、包裝工人。
- 矽肺病 (Silicosis): 因長期吸入含游離二氧化矽的塵埃所引致的肺部纖維化,是礦業、隧道工程、石材打磨等行業的高風險疾病。
- 職業性失聰 (Occupational Deafness): 在持續處於強烈噪音環境下工作(如紡織廠、地盤、機場地勤)而導致的永久性聽力損傷。
- 白指症 (Vibration White Finger): 因長期使用會產生強烈震動的手持工具(如風炮、電鑽)導致手指血管及神經受損。
若你懷疑所患疾病與工作有關,即使未在上述例子中,也應立即查閱完整的法例條文或尋求專業意見。
職業病申索程序全攻略:5大步驟保障你的權益
一旦懷疑自己患上職業病,切勿猶豫或拖延。遵循正確的職業病申索程序,是確保你能夠順利獲得應有補償的關鍵。以下五大步驟將為你提供清晰的指引。

第一步:立即通知僱主及求醫診斷
通知僱主: 你應在確診或懷疑患上職業病後,盡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通知僱主。法例規定,僱員須在訂明期間內通知僱主,否則可能影響索償權利。建議使用書面形式,例如電郵或訊息,並保留紀錄,以便日後作證。
求醫診斷: 立即尋求註冊西醫、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的診斷。診治時,務必清晰告知醫生你的工作性質、懷疑引致疾病的工作流程和環境,讓醫生能在病假紙(俗稱「醫生紙」)上準確記錄。所有醫療紀錄及單據均需妥善保存。
第二步:向勞工處呈報個案
根據法例,僱主在收到僱員的工傷或職業病通知後,必須在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若僱主未有履行此責任,僱員亦可自行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求助及呈報個案。呈報是啟動法定索償程序的正式開端。
第三步:進行判傷及能力評估
當病情穩定後,勞工處會安排「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俗稱「判傷委員會」)為你進行判傷。委員會由醫學專家組成,會評估你因職業病所導致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並以百分比形式表示。這個百分比是計算永久傷殘補償金額的核心依據。
第四步:與僱主或保險公司商討補償方案
判傷結果公佈後,勞工處會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你可以此為基礎,與僱主或其代表(通常是保險公司)商討補償總額。補償一般包括以下幾項:
- 按期付款 (俗稱「五分四糧」): 在病假期間,僱主須支付相等於你每月收入五分之四的款項。
- 醫療費用: 僱主須支付你為醫治該職業病而引致的醫療開支。
- 永久傷殘補償: 根據判傷結果及你的年齡、每月收入計算一筆過的補償金。
第五步:若遇爭議的解決途徑
若雙方無法就補償金額達成協議,或在責任問題上出現爭議(例如僱主否認疾病與工作有關),可以尋求以下解決途徑:
- 勞工處調解: 勞工處可提供免費的調解會議,協助雙方尋求共識。
- 法律援助及訴訟: 若調解無效,你可考慮申請法律援助,透過區域法院或更高層級的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向僱主追討賠償。在此階段,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尤其重要。
常見問題 (FAQ)
Q:申索職業病補償有時間限制嗎?
A:有。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一般而言,僱員必須在由疾病引致無工作能力的意外發生日期起計的24個月內提出申索。然而,由於職業病潛伏期長,法例亦有特定條文處理,建議一旦確診或懷疑患病,應立即諮詢勞工處或法律專業人士,切勿因延誤而錯失申索時限。
Q:如果僱主不承認我的病是職業病,我該怎麼辦?
A:若僱主否認責任,你應立即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呈報個案。勞工處會介入調查,並可能轉介個案至「職業醫學組」進行評估,判斷你的疾病是否符合法例對職業病的定義及其與工作的關係。若爭議持續,最終或需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Q:職業病補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A:補償金額主要由三部分組成:1) 病假期間的「按期付款」(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2) 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3)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第三部分的計算方程式為:[意外發生時的每月收入* x 特定年齡的百分比* x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法例設有最高收入上限及會按年齡調整的百分比系數。

Q:申請職業病索償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A:充分的證據是成功索償的基石。你應盡量齊備以下文件:1) 詳盡的醫療報告及診斷證明,當中需註明疾病與工作性質的關聯;2) 所有求診及治療的費用單據;3) 僱傭合約或工作證明,以顯示你的職位及工作性質;4) 糧單或銀行紀錄,以證明你的收入;5) 與僱主溝通的紀錄,如通知患病的電郵或訊息。
結論
總結而言,了解香港的職業病定義、法定種類以及清晰的職業病申索程序,是每位僱員保障自身權益的基礎。當懷疑自己因工作患病時,切記要及時求醫並遵循正確的申索步驟,以確保能順利獲得應有的醫療費用和補償。若在程序上遇到任何困難或與僱主產生爭議,應及早尋求勞工處或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切勿因資訊不足而放棄應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