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可否工作?律師詳解秘撈4大後果、合法復工程序

前言:工傷休養期的財務壓力是秘撈的理由嗎?

因工受傷,手持醫生簽發的工傷病假紙,本應是安心休養的時期。然而,面對「手停口停」的經濟壓力與漫長康復期的焦慮,一份看似無傷大雅的兼職或「秘撈」機會,彷彿成為解困的曙光。但處理過無數工傷索償個案後,必須嚴肅地指出:這道曙光背後,可能隱藏著萬丈深淵。許多僱員對於工傷期間可否工作這個問題存在致命的誤解,低估了工傷秘撈後果的嚴重性,最終不僅影響工傷病假計算與發放,更可能觸發法律責任,實在是得不償失。本文旨在為您徹底剖析《僱員補償條例》的法律紅線,讓您明智地保障自身權益。

🔍 本文核心導覽:

  • 《僱員補償條例》如何定義「工作」與「病假」的法律界線?
  • 從事秘撈或兼職,將面臨哪些嚴重的法律與財務風險?
  • 何謂合法的「輕工」或復康工作?其申請程序與條件為何?
  • 僱主與保險公司擁有何等調查權力?您的行為如何被監察?

法律的底線:《僱員補償條例》如何界定工傷期間的工作禁令?

要準確回答工傷期間可否工作,我們必須回歸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的立法精神。此條例的核心目的,是為因工受傷而暫時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僱員提供一個經濟安全網,讓其能無後顧之憂地接受治療並康復。這筆補償,俗稱「五分之四糧」,其法律基礎是「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狀態,而非提供「有薪假期」。

何謂「暫時喪失工作能力」?

法律上,「暫時喪失工作能力」(Temporary Incapacity) 是指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僱員因工傷而暫時無法執行其受傷前所擔任的工作。這份由醫生簽署的病假證明書(俗稱「醫生紙」),是您領取工傷病假津貼的法律文件。因此,當您憑此文件領取補償時,等於是向僱主及法定機構聲明您正處於「無法工作」的狀態。在此期間從事任何帶來報酬的活動,均直接與此聲明構成矛盾。

法律上「有償工作」的廣泛定義

許多僱員誤以為,只有到另一家公司打卡上班才算「工作」。事實上,法律對「有償工作」(Remunerative Work) 的定義極為寬鬆,涵蓋了所有能為您帶來金錢或實物利益的活動,不論其形式、頻率或金額多寡。

情境剖析:
一位任職倉務員的客戶因手腕骨折而放取工傷假。他認為自己口才了得,便在休養期間透過網上平台擔任遙距客戶服務員,賺取時薪。儘管他全程在家,未有進行體力勞動,但這份兼職帶來了明確的「報酬」,已構成法律上的「有償工作」,一旦被證實,其工傷索償權益將即時受到威脅。

以下均是常見但極易被忽視的「有償工作」例子:

  • 零工經濟 (Gig Economy):擔任網約車司機、外賣平台送遞員。
  • 自由工作 (Freelancing):在網上承接任何設計、寫作、翻譯、程式編寫等項目。
  • 個人業務 (Self-employment):經營網店、進行直播帶貨、在市集擺設攤檔。
  • 現金散工 (Cash-in-hand Jobs):為朋友的裝修項目幫忙並收取現金,或擔任臨時替工。
  • 其他形式:收取費用的諮詢服務、有償問卷調查、遊戲代練等。

關鍵在於「報酬」的存在。只要您的活動產生了經濟收益,無論是否申報稅務或有強積金紀錄,都足以構成挑戰您領取工傷補償資格的有力證據。

工傷秘撈後果有多嚴重?揭示四大法律與財務風險

「現金出糧,神不知鬼不覺」是工傷期間秘撈者最常見的僥倖心態。然而,個案顯示,僱主與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遠超您想像。一旦被揭發,您將要面對的,是一張沉重的「天價賬單」。

風險類別 具體後果 嚴重性評級
1. 即時財務中斷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15條,僱主有權向勞工處處長申請,立即停止支付您的所有工傷病假津貼。 🔴 極高
2. 被追討已發放款項 💸 僱主或其保險公司可透過民事訴訟,向您追討在秘撈期間已支付的全部病假津貼及相關醫療費用。 🔴 極高
3. 影響最終賠償評估 ⚖️ 您的不誠實行為將嚴重削弱您的信譽。在進行永久傷殘補償(判傷)評估時,評估委員會或法庭可能因此對您的傷勢陳述持懷疑態度,導致最終賠償總額大打折扣。 🟠
4. 潛在刑事責任 🚨 若您在索償過程中,為隱瞞秘撈收入而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極可能觸犯欺詐罪。根據《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 🔴 極高

保險公司與僱主的調查手法揭秘

切勿低估保險公司為核實索償個案而投入的資源。他們會透過合法且多元的渠道搜集證據:

  • 數碼足跡分析:公開的社交媒體內容是首要目標。您發布的工作相關帖文、照片、打卡記錄,甚至是朋友標籤您的內容,都可能成為證據。
  • 監察與攝錄:保險公司有權委託合法的調查員對索償人進行監察(surveillance),在公眾地方拍攝您從事工作的影像記錄。
  • 官方記錄核查:若您的秘撈涉及強積金(MPF)供款、稅務記錄或商業登記,這些都是無法辯駁的官方證據。
  • 背景查證:向相關人士(如新僱主、同事)進行查證,以確認您的工作情況。

如何合法重返職場?判傷後的「輕工」安排程序詳解

法律禁止秘撈,但並非完全杜絕工傷僱員在康復期重投工作的可能性。在嚴格的法律框架下,存在合法的「輕工」(Light Duties) 或復康工作安排。這不僅有助於您維持與職場的聯繫,更有利於身心康復,但前提是必須依足程序,光明正大。

安排「輕工」的四大先決條件

一項合法的輕工安排,絕非僱員或僱主單方面可以決定,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 醫學評估與書面批准:必須由您的主診醫生或職業治療師進行專業評估,並發出書面證明,清晰指明您的身體狀況已適合從事何種性質的輕量工作,並確認該工作不會妨礙您的康復進程。
  2. 勞資雙方書面協議:僱主與您必須就輕工的具體職責、工作時數、薪酬待遇(通常會按比例調整)及執行期限達成共識,並簽訂詳盡的書面協議。
  3. 知會法定機構與保險公司:僱主必須將此復康工作安排,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勞工處及負責該個案的保險公司,確保整個過程的透明度與合法性。
  4. 工作性質必須匹配:安排的工作內容必須嚴格遵守醫生的建議。例如,原職為地盤測量員的僱員,可暫時轉任辦公室崗位,負責處理文書或繪圖工作。

工傷期間工作的常見問題(FAQ)

Q1:做義工或幫家人打理生意,沒有固定薪金可以嗎?

這是一個高風險的灰色地帶。純粹的義務工作(Volunteer Work),若不涉及任何形式的報酬,且經醫生確認不會影響傷勢,法律風險較低。然而,幫家人打理生意,即使沒有即時支薪,但若您在業務中有角色、年底可獲分紅,或能享受生意帶來的其他經濟利益(如以公司名義支付開銷),這些都可能被詮釋為「延遲支付的報酬」,構成「有償工作」的證據。為免爭議,強烈建議避免。

Q2:勞工處判傷後是否就能立即找新工作?

「判傷」僅代表勞工處的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對您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作出了評估,以便計算最終的 lump sum 補償。這並不等於您的工傷病假週期已正式結束。在您與原僱主就賠償總額達成最終和解(簽署表格2)或收到法庭判令之前,您的工傷個案在法律上仍未完結。若在此期間您入職新工作,等同於自行證明已恢復工作能力,您可能會喪失向原僱主追討由判傷日至新入職日期間的工傷病假津貼的權利。

Q3:僱主能否在我放工傷假期間解僱我?

絕對不能。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8條,在工傷病假未完結(即勞工處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或勞資雙方達成最終協議)前,僱主解僱正在放取工傷病假的僱員,即屬違法,可被檢控。然而,若您因秘撈等不誠實行為而被揭發,這可能構成嚴重過失,僱主有權在工傷索償程序完結後,以此為由合法地終止您的僱傭合約。

Q4:如果我只是在家中做一些簡單的手作在網上賣,也算是秘撈嗎?

是的,這極有可能被視為「有償工作」。關鍵並不在於工作的地點或體力勞動的程度,而在於該活動是否為您帶來經濟收益。網上銷售手作產品,無論金額大小,都產生了收入,這直接與您「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聲明相抵觸。保險公司的調查員可以透過監察您的社交平台、網店或銀行記錄來搜集證據,從而影響您的工傷索償。

Q5:判傷後對賠償金額不滿意,在等待上訴或訴訟期間可以工作嗎?

不建議。在法律程序完全終結之前,您的工傷個案仍處於活躍狀態。若您在此期間開始新工作,對方(僱主或保險公司)的法律團隊可能會以此作為強力證據,向法庭指出您實際上已恢復工作能力,從而削弱您對更高賠償額的要求。這會讓您的法律處境變得非常被動。最穩妥的做法是等待所有法律程序(包括上訴)完結,並與您的律師確認個案已正式了結後,才考慮重返職場。

總結:誠信是您工傷索償中最重要的資產

總括而言,關於「工傷期間可否工作」,答案是斬釘截鐵的:在未完成法定輕工安排程序前,絕對不可以從事任何有償工作。任何心存僥倖的「秘撈」行為,都是一場注定得不償失的賭博。它不僅會讓您失去應得的意外賠償,更會徹底摧毀您的個人信譽,甚至帶來刑事責任。

在整個工傷索償過程中,誠信是保護您權益的最強護盾。與您的醫生、僱主保持坦誠溝通,嚴格遵守康復指引,是通往順利索償與成功康復的最佳路徑。若您對自身狀況或復工安排有任何疑問,尋求如「快易賠」等專業香港律師團隊的意見,是確保您每一步都行之有效且合法合規的最穩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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