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年假懶人包】有薪年假計算方法、年假薪酬及按比例計法一文睇清

【勞工法例年假懶人包】有薪年假計算方法、年假薪酬及按比例計法一文睇清

第一步:我究竟有多少天有薪年假?勞工法例年假天數速查表

在香港,享有有薪年假是每位僱員的基本權益,但其具體日數並非固定,而是與您的服務年資掛鉤。要準確計算,首先必須理解兩個核心概念。

誰有資格享有薪年假?「連續性合約」(418條例)是關鍵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僱員必須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方可享有有薪年假、法定假日薪酬及疾病津貼等權益。所謂「連續性合約」,是指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且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一旦符合此條件,您便納入勞工法例的保障範圍,開始累積有薪年假。

按年資逐級遞增:由7日到14日的完整年假對照表

僱員在受僱每滿12個月後,便應享有該年度的有薪年假。年假日數會按服務年資逐年遞增,由最少的7日增加至最多14日。具體遞增規則如下:

服務年資 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數
第 1 年 7 日
第 2 年 7 日
第 3 年 8 日
第 4 年 9 日
第 5 年 10 日
第 6 年 11 日
第 7 年 12 日
第 8 年 13 日
第 9 年或以上 14 日
香港勞工法例年假天數隨年資增長示意圖,從第一年的7天逐步增加至第九年或以上的14天。
年假日數按年資逐級遞增,最高可達14日。

第二步:年假薪酬點樣計?每日平均工資(ADW)計算方法拆解

「放假有錢收」是理所當然,但年假期間的薪酬並非簡單地以底薪計算。法例規定,年假薪酬必須以僱員的「每日平均工資」(Average Daily Wage, ADW)為基礎,以更公平地反映僱員的實際收入。

什麼是「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時哪些收入需要包括在內?

根據《僱傭條例》,每日平均工資(ADW)是按僱員在「過去12個月」所賺取的平均工資計算。這個「工資」的定義非常廣泛,除了基本薪金,還必須包括佣金、津貼、獎金、加班薪酬等。然而,僱主提供的居所、教育、年終酬金或屬賞贈性質的花紅等,則可獲豁免計算在內。

每日平均工資(ADW)計算流程圖,展示如何從總收入中剔除非工資項目,並除以實際工作日數,得出最終金額。
每日平均工資(ADW)計算方法一覽。

計算ADW時,需要從過去12個月的總收入中,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款項,例如:

  • 僱員放取任何法定假期(如: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等)的期間。
  • 僱員並非因《僱傭條例》規定而獲支付報酬的期間。

此舉旨在確保計算出來的平均工資不會因假期等因素而被拉低。詳情可參考勞工處的官方指引

實例教學:一步步教你計算每日年假薪酬的準確金額

假設陳先生月薪為HK$20,000,並在過去12個月內獲得HK$30,000的佣金。他在這期間放了10天無薪事假。

  1. 計算總收入:(HK$20,000 x 12) + HK$30,000 = HK$270,000
  2. 計算總工作日數:365日 – 10日(無薪假) = 355日
  3. 計算每日平均工資 (ADW):HK$270,000 / 355日 ≈ HK$760.56
  4. 計算年假薪酬:若陳先生放5天年假,其年假薪酬為 HK$760.56 x 5 = HK$3,802.8

透過ADW計算,能確保佣金等浮動收入也反映在年假薪酬中,對僱員更有保障。

第三步:離職或入職未滿一年?按比例年假(Pro-rata Leave)計算教學

當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離職,或受僱未滿一年,其應享有的年假便需要按比例計算。這是處理「斬件」假期的常用方法,對勞資雙方都至關重要。

按比例年假的適用條件: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

按比例計算年假的權益,適用於在一個假期年內,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的僱員。不論是僱員辭職還是被解僱(即時解僱除外),僱主都必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按比例年假的計算公式與實例演示

計算方式相對直接,公式如下:
(該假期年內的受僱日數 / 365日) x 該僱員該年度可享有的總年假日數

實例:
李小姐在公司工作了3年半,按年資每年可享9天年假。她在新一個假期年開始後工作了180天後辭職。

  • 可享總年假日數:9日
  • 該年度受僱日數:180日
  • 按比例計算的年假日數:(180 / 365) x 9日 ≈ 4.44日

計算結果中的小數點,根據《僱傭條例》,不足一日的部分亦須計算在內。最終,僱主需向李小姐支付4.44日的年假薪酬。

第四步:年假安排與規則 — 僱主同僱員都要知的4大要點

除了計算日數和薪酬,年假的實際安排亦有不少細則需要留意,清晰的規則有助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矛盾。

年假安排的規則對比圖,左邊列出允許的操作如累積假期和以錢代假,右邊列出不允許的操作如抵銷通知期。
年假安排Dos & Don’ts:一圖看清法律規定。

年假可以累積嗎?最多可以儲幾多日?

可以。若僱員同意,可將部分年假累積,但最多只能累積至下一個假期年度。例如,您在今年有10天年假,最多可將3天累積至明年,連同明年的11天年假,合共放14天。任何累積的假期應在下一個假期年度內放取。

僱主可否強制員工放年假或指定放假日期?

僱主有權安排僱員的放假日期,但必須提前最少14日以書面通知僱員。若僱主希望在特定日子(例如公司年度盤點或裝修期間)讓所有員工集體放假,亦是合法的做法,前提是遵守14日的通知期規定。

可以用錢買假嗎?工資代替年假的條件

原則上,年假的目的在於讓僱員休息。然而,若僱員該年度可享有的年假日數超過10天,則僱員可選擇將超出10天的部分以工資代替。例如,您有14天年假,最多可將4天「賣」回給公司,換取相應的年假薪酬,但仍必須最少放取10天年假。

年假可否用作抵銷通知期?

不可以。根據法例,任何一方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都不能以年假來抵銷所需的通知期。通知期與年假是兩個獨立的權益,必須分開處理。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後,向僱員支付所有未放取年假的薪酬。深入了解試用期內的權益,可參考試用期被解僱點算好?香港勞工權益、通知期與薪金規定一次掌握

常見問題 (FAQ)

Q:如果計出來的年假日數有小數點,應該向上取整還是向下捨去?

A:根據《僱傭條例》,凡因按比例計算而出現的年假碎數,即使不足一日,也應作一日計算。例如,計算結果為7.2日,應視為8日。然而,在計算離職時的「按比例年假薪酬」時,則可按實際小數點(如4.44日)支付相應工資,無需上調為整數日。

Q:試用期內辭職,是否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A:這取決於您的受僱期。如上文所述,按比例年假的權益,必須在受僱滿3個月後才適用。若您在試用期內工作不足3個月便辭職,則不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若試用期超過3個月,而您在3個月後辭職,則可享有此權益。

Q:什麼是「共同假期年」?對我的年假計算有什麼影響?

A:「共同假期年」(Common Leave Year)是指公司設定一個固定的12個月週期作為所有員工的假期年,例如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非按個別員工的入職日期計算。若公司採納此制度,您的首個假期年(由入職日至共同假期年完結)及最後一個假期年(離職時)的年假,便需按比例計算。

Q:如果年假期間遇上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應如何處理?

A:若您的年假期間剛好遇上法定假日或休息日,該日應被視為法定假日或休息日,而非年假。您有權獲補回該日年假,即您的年假應被順延一天。

結論

總結而言,準確計算有薪年假是保障勞資雙方權益的重要一環。掌握按年資計算日數、以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年假薪酬,以及離職時的按比例年假計算方法,能讓你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應有假期和收入。香港的勞工法例旨在提供一個公平的框架,但前提是僱主與僱員都對其有充分的理解。若對計算方法有任何疑問,除了參考本文的指南,亦可使用勞工處的官方計算機作初步評估,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法律意見,確保自身權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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