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權益】工傷期間辭職會影響賠償?辭職、解僱、離職後權益全攻略

【工傷權益】工傷期間辭職會影響賠償?辭職、解僱、離職後權益全攻略

不幸遇上工傷,康復期間身心俱疲,但更令人焦慮的是:「我想辭職,但會唔會無咗筆賠償?」或者「公司突然要解僱我,點算好?」這些疑問都圍繞著工傷期間辭職工傷期間解僱的核心問題。許多僱員擔心離職會影響索償權利,或不清楚在法律上應如何自處。這篇文章將以專業法律顧問的角度,為你全面解析在香港《僱員補償條例》下,工傷期間的各種離職情況與法律權益,讓你清楚了解自己的權利,保障應得的工傷賠償後離職權益,安心養傷。

工傷期間,我可以主動辭職嗎?會影響賠償嗎?

答案是:可以,並且絕對不會影響你索取工傷賠償的權利。這點必須清晰理解。你的索償權是基於意外發生那一刻的事實,與你其後的僱傭狀況並無直接關係。讓我們深入探討其中的法律依據與實際操作細節。

辭職的權利:你的僱傭合約與《僱傭條例》

首先,任何僱員都有權根據其僱傭合約及香港《僱傭條例》的規定提出辭職。工傷本身並不會剝奪你這項基本權利。你只需按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正常提出辭職即可。例如,若你的合約要求一個月通知,你只需照常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僱主,便可終止僱傭關係。

辭職不影響索償:為何你仍然有權獲得工傷賠償?

這是最多人混淆的一點。工傷賠償的權利,源於你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受傷這一事實。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只要意外符合「因工及在僱用期間發生」的定義,僱主便有法律責任作出賠償。這項權利在你受傷的一刻已經產生,並不會因為你後來選擇辭職而消失。換言之,索償的主體是「受傷的僱員」,而非「在職員工」。因此,即使你已經離職,你依然有權追討以下補償項目:

概念圖說明工傷索償權在意外發生時即被鎖定,無論後續是辭職還是繼續受僱,都不影響最終獲得全額賠償的權利。
索償權的「黃金時刻」:意外發生時即鎖定,離職與否不影響賠償。
  • 工傷病假錢(俗稱五分之四糧):按法例計算的病假期間收入損失補償。
  • 醫療費用:因工傷引致的所有合理醫療開支。
  • 永久傷殘補償:如傷勢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可按判傷結果索償。
  • 其他相關開支:例如義製人體器官及外科器具的費用等。

正確的辭職流程:如何保障病假錢與醫療費?

雖然辭職不影響索償權,但採用正確的流程至關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爭拗,確保順利取得應有賠償。建議遵循以下步驟:

  1. 書面通知:務必以書面形式(如辭職信、電郵)正式通知僱主,並清楚列明最後工作日期。保留一份副本作為紀錄。
  2. 清晰溝通:在辭職通知中,可重申你正在放取工傷病假,並會繼續根據註冊醫生簽發的病假紙休息,直至康復。
  3. 保留所有文件:妥善保存所有醫療報告、病假紙正本、醫療費單據、糧單及與僱主或保險公司的通訊紀錄。這些都是日後追討賠償的關鍵證據。
  4. 持續提交病假紙:即使已通知辭職,在病假期間仍需按時向僱主(或其指定的保險公司/公證行)提交病假紙,這是領取病假錢的必要程序。

記住,清晰的程序和完整的紀錄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最佳武器。

警惕!僱主可以在我工傷期間解僱我嗎?

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答案是:在特定條件下,絕對不可以。香港法律為工傷僱員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保護,防止僱主在員工最脆弱的時候將其解僱,這條法律紅線絕對不能逾越。

法律紅線:《僱員補償條例》下的非法解僱定義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8條,除非涉及嚴重過失或欺詐等極端情況,否則在僱員的工傷病假期間,即由工傷意外發生日期起,至勞工處處長簽發「補償評估證明書」(Form 5)或雙方達成工傷和解協議為止,僱主不得解僱該僱員。任何違反此規定的解僱,均屬非法解僱。

這項保障的目的是確保僱員能夠在沒有失業威脅下安心養傷,並順利完成整個工傷評估及索償程序。任何試圖在此期間解僱員工的行為,都是對法律的公然挑戰。

非法解僱的後果:僱主需承擔的罰則與額外賠償

若僱主被證實作出了非法解僱,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包括:

一張對比圖,顯示工傷期間解僱員工的法律界線,左側是受法律保護的僱員權益,右側是僱主非法解僱將面臨的罰款、檢控等嚴重後果。
跨越法律紅線:工傷期間非法解僱僱主的嚴重後果
  • 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十萬元。
  • 額外賠償:除了原有的工傷賠償外,僱主仍須支付:
    – 解僱代通知金
    – 法定權益(如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 非法解僱的額外補償金
  • 解僱無效:在法律層面上,該解僱被視為無效,僱主仍需繼續支付僱員的工傷病假錢,直至整個工傷個案完結。

如果被非法解僱,我應該採取什麼行動?

如果你懷疑自己被非法解僱,切勿慌張。請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1. 尋求澄清:以書面形式要求僱主解釋解僱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2. 切勿簽署任何文件:在未完全明白文件內容或諮詢專業意見前,絕對不要簽署任何離職文件或和解協議。
  3. 向勞工處求助:立即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備案並尋求協助。
  4. 諮詢法律意見:尋求專業工傷索償程序教學的律師意見,了解你的權利及下一步可行的法律行動。

工傷賠償後離職:和解協議與最終程序

當你的傷勢穩定,並完成判傷程序後,就進入了結算工傷賠償的階段。這通常涉及簽署和解協議,並正式完成離職手續。這是保障你最終權益的關鍵一步,必須謹慎處理。

簽署和解協議(俗稱「Form 2」)前必須注意的條款

勞資雙方就工傷賠償達成協議時,通常會簽署由勞工處提供的「補償協議書」(Form 2)或由保險公司擬定的私人和解協議。在簽署前,你必須核實以下幾點:

  • 賠償金額是否足夠:協議中的總金額是否已涵蓋所有應得賠償,包括病假錢差額、全部醫療費用、以及根據判傷結果計算出的永久傷殘補償?
  • 條款是否清晰:協議是否清楚列明這筆款項是「為完全及最終解決」是次工傷所引致的一切索償?
  • 有否附帶不合理條款:例如,有否條款要求你放棄追討普通法疏忽索償的權利?(注意:工傷賠償與普通法索償是兩回事)

強烈建議在簽署任何和解文件前,先諮詢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確保協議內容公平合理,沒有遺漏任何你應得的權益。

離職後,僱主還有哪些持續責任?

即使工傷賠償已經結算且你已離職,在某些情況下,前僱主仍有持續的責任。例如,若你的傷勢日後出現惡化,並有醫療證明與該次工傷有直接關係,你仍有可能向保險公司追討相關的醫療費用。此外,與該次工傷相關的醫療報告及文件,僱主亦有責任在法定時限內為你保存。

常見問題 (FAQ)

Q:工傷病假未放完就辭職,剩下的病假錢點計?

A:只要你有註冊醫生簽發的有效病假證明,即使你在通知期內或離職後,仍有權收取工傷病假錢,直至病假完結或個案判傷完結為止。你只需繼續將病假紙副本交予前僱主或其保險公司即可。他們有法律責任持續支付,直至你的工傷病假結束。

Q:公司以試用期或表現不佳為藉口在我工傷期間解僱我,這樣合法嗎?

A:絕不合法。如上文所述,《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凌駕於一般僱傭合約條款之上。無論你是正職、兼職還是試用期員工,只要你正放取合法的工傷病假,僱主解僱你的行為即屬非法。所謂「表現不佳」等藉口,在法庭上通常難以成立,因為其解僱時機明顯與工傷事件重疊,極有可能被視為意圖逃避賠償責任的非法行為。

Q:如果我已經搵到新工,可以喺工傷康復期間辭職並入職新公司嗎?

A:這是一個較複雜的情況,需要謹慎處理。理論上,你可以辭職。但如果你在新公司入職,意味著你向新僱主表明你已具備工作能力,這可能會與你仍在向舊僱主申領「因傷不能工作」的病假錢產生矛盾。保險公司或舊僱主可能會以此為由,質疑你申領病假錢的合法性,甚至終止發放。建議在完全康復並結束工傷個案後,才正式入職新工作,以免影響索償。

一張示意圖,展示了工傷期間入職新工作可能導致的索償衝突,一邊是領取舊公司病假錢,另一邊是在新公司工作,中間有警告標誌。
一邊領病假錢,一邊返新工?小心引發索償衝突。

結論

總結來說,不論是工傷期間辭職還是不幸面臨工傷期間解僱,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都為僱員提供了清晰而堅實的保障。關鍵在於僱員必須了解正確的法律程序、妥善保留所有醫療及通訊證據,並在對賠償金額或解僱合法性有任何疑問時,第一時間尋求勞工處或專業法律顧問的意見。確保你清楚了解所有權益,才能安心處理工傷賠償後離職的事宜,保障自己應得的一切,專注於身體的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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