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排山倒海的債務壓力,「破產」二字或許是您腦海中一個沉重但不得不考慮的選項。然而,繁複的法律程序、對申請資格的迷惘,以及對破產管理署費用的不確定,往往令人卻步。在香港,申請破產是一項嚴肅的法律決定,但並非遙不可及。本文將以專業法律顧問的角度,為您詳盡剖析整個申請破產流程,釐清申請破產資格的法律標準,並提供清晰的自己申請破產手續指引及相關的破產管理署費用明細,助您在困難時期作出最明智的決定。
申請破產前必讀:我符合申請破產資格嗎?
在啟動任何法律程序前,首要任務是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法定資格。申請破產並非單純「欠債」就可以,必須滿足特定的法律條件。錯誤理解資格而貿然申請,只會浪費寶貴的時間與金錢。
破產的基本定義:並非單純「欠債」就可申請
在法律層面上,破產是指債務人因無法償還其所有到期債務,由法院頒布破產令,並將其所有資產(特定豁免財產除外)交由受託人管理,用以償還債權人。關鍵在於「無力償債」的狀態,而非欠債金額的多寡。即使債務金額不高,但若已資不抵債,亦可能符合資格。
法律核心條件:證明「無力償還債務」的標準
要成功申請破產,您必須向法院證明您已達到「無力償還債務」(Inability to pay debts) 的法律標準。根據香港《破產條例》,這通常透過以下幾點證明:

- 無法應付到期債務: 您無法在債務到期時支付款項,例如信用卡欠款、私人貸款等已逾期多時。
- 資不抵債: 您名下的總資產價值,不足以清償您的總負債。在填寫「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時,這一點會清晰顯現。
- 收到法定要求償債書: 如果債權人已向您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 (Statutory Demand),而您在三星期內未能償付或作出令對方滿意的安排,這將成為無力償債的有力證據。
自我財務評估:何時應考慮申請破產?
申請破產是解決債務問題的最後手段,因其會對個人信譽、事業及生活帶來深遠影響。在作出決定前,建議您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我財務評估。若出現以下情況,或許應將破產納入考慮範圍:
- 每月收入的大部分已用於償還最低還款額,生活捉襟見肘。
- 債務總額已遠超一年甚至多年的總收入。
- 已嘗試過其他債務舒緩方法(如債務重組),但仍無法解決問題。
- 面臨多重法律追討,對精神及生活造成嚴重困擾。
審慎評估是關鍵,切勿因一時壓力而倉促決定。
【懶人包】自己申請破產流程 5 大步驟全解析
了解自己符合申請破產資格後,下一步便是著手處理申請。自行處理破產申請雖然能節省律師費用,但對程序細節的準確性要求極高。以下是五個核心步驟的詳細解析:

第一步:填寫「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這是整個申請的基礎。您需要準確無誤地填寫兩份核心文件:
- 破產呈請書 (Bankruptcy Petition): 這是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的正式法律文件,需詳述您的個人資料及無力償債的狀況。
- 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Statement of Affairs): 這份文件要求您鉅細無遺地列出所有資產(物業、車輛、現金、股票等)和所有負債(銀行貸款、信用卡、私人欠款等),並提供相關債權人的資料。誠實及盡責地填報至關重要,任何隱瞞或虛報都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您可以從破產管理署官方網站下載相關表格。
第二步:親赴破產管理署繳存按金及提交文件
完成文件填寫後,您需要親身前往位於金鐘政府合署的破產管理署:
- 繳存按金: 為了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在處理破產個案初期所產生的費用及開支,您需要繳存一筆 HK$8,000 的按金。
- 見證及宣誓: 您需要在破產管理署職員面前,就「破產呈請書」的內容進行見證,並就「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真確性進行宣誓。
- 提交文件: 提交已填妥的文件,並領取按金收據。
第三步: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提交呈請及繳付法庭費用
取得破產管理署的收據後,您需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
- 提交文件: 將已獲見證的「破產呈請書」、「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正本及副本,連同破產管理署的按金收據一併提交。
- 繳付法庭費用: 繳付 HK$1,045 的法庭費用。
第四步:取得聆訊日期並提交已蓋印的呈請副本
完成法院存檔後,您會獲取一個案件編號及一個法庭聆訊的日期和時間。請務必將已蓋上法院印章的「破產呈請書」副本,立即交回破產管理署存檔。
第五步:出席法庭聆訊,等待頒布破產令
最後一步是按照指定日期和時間,親自出席高等法院的破產聆訊。聆訊過程通常很快,法官會審閱您的文件,確認您無力償債後,便會正式頒布「破產令」(Bankruptcy Order)。自此,您的破產程序正式開始,資產將由受託人接管。
申請破產費用大拆解:破產管理署、法庭及律師收費
「申請破產要幾錢?」是最多人關心的問題之一。總費用主要由政府固定收費和是否委託律師的費用組成。清晰了解這些開支,有助您作出更佳的財務規劃。
政府固定收費:破產管理署按金 (HK$8,000) 及法庭費用 (HK$1,045)
不論您是自己申請還是委託律師,以下兩筆費用是必須支付的:
- 破產管理署按金:HK$8,000
- 高等法院法庭費用:HK$1,045
因此,自己申請破產手續的最低基本開支為 HK$9,045。
【費用比較】自己申請 vs 委託律師的總開支分析
委託律師代辦能減省您處理繁複文件的時間和精力,確保程序準確無誤,但會產生額外費用。以下是一個簡單的費用比較:

| 項目 | 自己申請 (DIY) | 委託律師代辦 |
|---|---|---|
| 破產管理署按金 | HK$8,000 | HK$8,000 |
| 法庭費用 | HK$1,045 | HK$1,045 |
| 律師服務費 | HK$0 | 約 HK$10,000 – HK$20,000 (視乎個案複雜性) |
| 總預算 | HK$9,045 | 約 HK$19,045 – HK$29,045 |
注意!其他潛在開支與費用
需要留意,在某些情況下,如果破產管理署署長決定委任私營執業的會計師或律師擔任您的「外間受託人」(Private Trustee),而您的資產變賣後不足以支付其費用,他們可能會要求您或您的家人支付部分費用。這種情況雖然不常見,但仍需有心理準備。
關於申請破產的常見問題 (FAQ)
Q:破產令生效期間可以去旅行或離開香港嗎?
A:可以,但有嚴格限制。在破產令生效期間,您並非完全禁止離開香港。但每次出境前,您都必須事先通知您的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外間受託人),詳細交代行程目的、目的地、離港及回港日期等。受託人有權反對您的行程。此外,您不能在未經受託人同意下,攜帶價值超過港幣$100的資產離港。任何未經批准的離港行為都可能被視為不合作,或會影響您的破產解除。
Q:申請破產會否影響我的家人?
A:破產主要影響的是破產人本人。法律上,家人的信貸紀錄和財務狀況是獨立的,不會因為您破產而直接受損。然而,實際影響可能體現在以下方面: 1) 聯名戶口:您與家人持有的任何聯名銀行戶口將被凍結,其中的款項可能會被視為您的資產而被受託人取走。 2) 聯名物業:如果您與家人聯名持有物業,您所佔的業權份額將被用作償還債務。 3) 生活影響:由於您的收入受監管,家庭的整體生活水平可能會下降。
Q:破產令一般會在何時解除?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A:對於首次申請破產且在破產期間行為合作的破產人,破產令通常會在頒布當天起計的4年後自動解除(若無債權人提出有效反對)。若屬第二次或以上破產,期限則為5年。要順利解除破產,您必須在整個破產期間與受託人充分合作,包括定期提交收入及開支證明、如實披露所有資產等。若有不合作行為,受託人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您的破產期。
Q:破產期間,我的收入會被如何處理?
A:在破產期間,您的所有收入都必須向受託人申報。受託人會根據您及您家庭的「合理生活需要」來評估一個生活開支預算,超出該預算的收入餘額,都必須上繳給受託人,用以分發給債權人。合理生活需要包括住宿、飲食、交通、醫療等基本開支,但釐定標準非常嚴格。
結論
總括而言,了解整個申請破產流程是解決財務困境的關鍵第一步。本文已為您詳細拆解了申請破產資格、自己申請破產手續的五大步驟,以及清晰的破產管理署費用明細。雖然過程看似複雜,但只要跟隨官方指引,亦可自行處理。在作出最終決定前,務必審慎評估其對個人信貸、專業資格及未來生活的長遠影響,並在有需要時尋求獨立的法律或財務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