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發生工傷意外,除了身體承受的傷痛,更要面對複雜的法律程序與權益問題。許多僱員對於工傷賠償計算、具體的工傷賠償項目,以及與勞保職災給付之間的關係感到困惑。這些疑慮往往令人在索償路上感到徬徨無助。不必憂慮,本文將以專業法律顧問的角度,為您提供一份完整的工傷賠償計算指南,從法律基礎、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到申請流程,逐一拆解,助您清晰了解自身權益,確保您獲得應得的全部賠償。
工傷賠償是什麼?先搞懂你的2大權益來源
在香港,當僱員不幸因工受傷,其補償權益主要來自兩個層面:一是來自僱主的直接責任,二是源於政府設立的社會保障系統。釐清這兩者的關係,是成功索償的第一步。

僱主責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
香港法例的核心保障來自《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此條例確立了「不論過失」原則,意味著只要僱員是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受傷,不論意外是否因任何人的疏忽所致,僱主均有法律責任支付補償。這項法定責任是強制性的,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以確保在意外發生時有足夠能力支付相關賠償。
政府保障:勞保的「職災保險給付」是什麼?
除了僱主的直接賠償責任外,香港的僱員亦受到「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的保障。這項基金旨在處理特殊情況,例如:
- 僱主違法沒有投購工傷保險。
- 保險公司破產,無法履行賠償責任。
在這些情況下,受傷僱員或其家屬可以向此基金申請援助,以解燃眉之急。然而,必須強調,這是一個後備保障,首要的索償對象依然是僱主及其保險公司。準確來說,香港沒有一個集中式的「勞保職災給付」系統,而是透過強制僱主購買保險來實現保障。
工傷賠償項目全解析:你能申請這4大類給付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工傷賠償主要涵蓋以下四大項目。了解每一項的具體內容,有助您整理索償文件,避免遺漏任何應得的權益。
【醫療費用補償】實報實銷的範圍與單據保留重點
僱主必須支付僱員因工傷而引致的醫療費用。這包括診金、住院費、物理治療、職業治療、手術費用及藥物等。重點如下:
- 單據齊全:所有醫療開支都必須保留正本單據,作為索償憑證。
- 每日上限:僱主支付的醫療費設有每日金額上限,詳情需參考條例的最新規定。
- 實報實銷:此項補償是基於您實際支出的費用,因此妥善保管所有文件至關重要。
【薪資補償】「病假錢」怎麼算?搞懂五分之四工資計算公式
在僱員放取工傷病假期間,僱主必須支付按期付款,俗稱「病假錢」。其計算方式為:(意外發生前12個月的總收入 / 365天)x 病假天數 x 4/5。若受僱未滿一年,則以受僱期間的收入作計算基礎。這筆款項旨在彌補您因暫時無法工作而損失的收入。

【失能補償】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賠償標準與計算
若工傷導致僱員永久性地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可獲一筆過的永久傷殘補償。賠償金額會由勞工處的「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俗稱「判傷」)根據傷勢的嚴重程度、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比、年齡及意外發生時的每月收入來評定。計算公式相對複雜,通常是:(受傷時的每月收入 x 特定百分比)x 一個法定乘數。
【死亡補償】遺屬可領取的喪葬費與撫卹金
倘若工傷不幸導致僱員死亡,其遺屬(如配偶、子女、父母)有權獲得死亡補償。這筆款項同樣是根據死者生前的年齡和收入計算,並設有最低及最高金額限制。此外,僱主還需支付殮葬費及合理招致的醫護費用。
工傷賠償計算公式大公開(附實際案例)
掌握工傷賠償的計算方式,能讓您對可能獲得的補償金額有一個初步概念。以下將透過步驟拆解及案例說明,助您理解整個計算過程。
步驟一:如何認定「平均月收入」?
「每月收入」是計算大部分賠償項目的基礎。根據法例,其定義為:
- 固定月薪者:以意外發生前一個月的薪金作準。
- 非固定收入者:以意外發生前12個月的平均月收入計算。若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時間的平均收入為準。
注意:「收入」不僅指底薪,還包括經常性的加班費、津貼、花紅等。所有收入都必須有文件證明(如糧單、銀行紀錄)。
步驟二:不同傷勢等級的賠償計算實戰演練
讓我們透過一個模擬案例,了解具體計算流程:
案例背景:陳先生,40歲,地盤管工,月入HK$30,000。他在工作中從高處墮下,導致右臂骨折。
- 薪資補償(病假錢):
- 醫生發出共90天工傷病假。
- 計算方式:($30,000 / 30.42天*) x 90天 x 4/5 = HK$71,005.92
- *為方便計算,此處以每月平均天數作估算,實際操作以條例為準。
- 醫療費用:
- 陳先生期間所有合資格的醫療開支,憑單據實報實銷,假設總共為 HK$25,000。
- 永久傷殘補償:
- 病假完結後,陳先生到勞工處進行「判傷」,評估委員會評定其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為 10%。
- 根據條例,40歲僱員的補償基數為96個月的收入。
- 計算方式:$30,000 x 96 x 10% = HK$288,000。
在此案例中,陳先生可獲得的總賠償金額初步估算為:$71,005.92 + $25,000 + $288,000 = HK$384,005.92。
勞保職災給付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並無獨立的「勞保職災給付」申請系統。僱員的索償對象是僱主,再由僱主的保險公司支付。整個工傷索償程序可簡化為以下關鍵步驟。
申請資格:誰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所有根據僱傭合約受僱的僱員,不論全職或兼職,只要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受傷,均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文件與流程:一步步教你如何申請

- 立即通知僱主:意外發生後,應立即以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僱主或其代表。
- 盡快求醫:接受註冊醫生、牙醫或中醫的治療,並索取病假證明書(俗稱「醫生紙」)。
- 僱主呈報工傷:僱主必須在意外發生後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
- 提交文件:將所有病假紙及醫療費單據正本交予僱主,以便其向保險公司索償。
- 跟進與判傷:與勞工處的負責個案主任保持聯繫,並在傷勢穩定後按指示進行判傷。
- 領取補償:勞工處會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列明應付的補償款額。
重要提醒:僱主賠償與勞保給付可以互相抵充嗎?
這是一個關鍵概念。在香港,由於賠償主要來自僱主(及其保險公司),因此不存在兩筆獨立的款項。僱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支付的款項,就是法定的工傷賠償。若僱員另外因疏忽起訴僱主並獲得額外賠償,已根據條例支付的款項通常會被用作抵銷,避免雙重賠償。
常見問題 (FAQ)
Q:工傷病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A:工傷病假並無固定的最長期限。只要註冊醫生認為僱員因該次工傷意外而暫時不適宜工作,便可批出工傷病假。在病假期間,僱員可享有「五分之四」的薪資補償,最長可達24個月。若超過24個月仍需休養,則需由法院批核延長。
Q:如果僱主不願意支付工傷賠償或拖延呈報,該怎麼辦?
A:若僱主拒絕支付或未能在法定期限內(14天)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僱員應立即直接聯絡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尋求協助。勞工處會介入調查,並向僱主追討。不依法例支付補償或呈報工傷均屬刑事罪行,僱主可被檢控。
Q: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算是工傷嗎?
A: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根據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在一般情況下,日常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的意外並**不**被視為工傷。但條例亦有例外情況,例如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於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往返工作地點途中發生意外,則可能被視為工傷。
Q:判傷結果不理想,可以反對嗎?
A:可以。僱員或僱主若對「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上的評估結果有異議,必須在證明書發出後的14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清楚列明反對的理由。勞工處會重新審視個案或安排覆檢。
結論
總括而言,了解工傷賠償計算與自身權益是每位僱員的必備法律常識。本文已詳細闡述了工傷賠償的四大核心項目、清晰的計算標準及索償流程。當不幸發生意外時,請務必保持冷靜,妥善保留所有醫療單據與證明文件,並依循正確的法律程序進行申報與索償。倘若過程遇到阻礙,或對賠償金額有任何疑問,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意見是保障您權益的最佳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