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權益是否正遭受侵害?無論是知識產權(如著作、商標)被盜用,還是個人名譽受損,面對侵權行為,當事人往往感到無助與憤怒。在香港,尋求侵權求償是一項權利,但當中涉及的侵權法律概念與侵權提告流程卻相當複雜。本文將以專業法律顧問的角度,為您提供一份完整的侵權求償指南,從釐清法律定義、草擬並寄發俗稱「律師信」的侵權存證信函,到掌握完整的提告流程與索償金額計算,助您有效採取法律行動,捍衛自身應有權益。
什麼是侵權行為?秒懂核心侵權法律概念
在香港的法律體系中,「侵權行為」(Tort) 是一個源於普通法的概念,泛指某人因其作為或不作為,在法律上對另一人負有責任,而導致他人權益受損的民事過失。要成功提出侵權求償,必須先理解其法律基礎。
法律的基石:普通法下的侵權責任原則
與設有成文《民法典》的地區不同,香港的侵權法律主要建基於普通法累積的案例。其中,最核心的概念是「疏忽」(Negligence)。要證明對方構成疏忽侵權,通常需要滿足三大條件:
- 責任的存在 (Duty of Care):侵權方對受害人負有謹慎責任。
- 違反責任 (Breach of Duty):侵權方的行為未達到一個合理謹慎的人應有的標準。
- 造成損害 (Causation and Damage):該違責行為直接導致了受害人可量化的損失。
此原則是絕大部分侵權求償的基礎,清晰界定了索償的法律依據。

常見的侵權類型有哪些?
侵權行為涵蓋範圍廣泛,以下是幾種在商業及個人層面較常見的類型:
- 知識產權侵權:
- 著作權 (Copyright) 侵權:未經授權複製、散佈、公開展示他人的原創作品,如文章、音樂、軟件等。
- 商標權 (Trademark) 侵權:未經許可使用他人已註冊的商標,或使用極其相似的標記,導致公眾混淆。
- 專利權 (Patent) 侵權:未經專利持有人同意,製造、使用或銷售其發明。
- 名譽權 (Reputation) 侵權:
- 誹謗 (Defamation):發佈不實陳述,損害他人聲譽。當中分為永久形式的「書面誹謗」(Libel) 與短暫形式的「口頭誹謗」(Slander)。
- 其他常見侵權:
- 滋擾 (Nuisance):指不合理地干擾他人使用或享用其土地的權利,例如噪音或氣味滋擾。
- 侵佔財物 (Conversion):非法佔有或處理他人財產。
提告前的第一步:如何準備與寄發侵權存證信函?
在正式啟動訴訟程序之前,透過法律專業人士發出一封正式的書面通知,即「律師信」(Lawyer’s Letter) 或稱「申索函」(Letter Before Action),是極為關鍵且常見的第一步。這封信函清晰地表達了您的立場和要求,是啟動侵權提告流程前的重要部署。
為什麼侵權存證信函很重要?三大功用解析
一封專業的侵權存證信函(申索函)具備以下三大核心功能:
- 正式警告與表明立場:向侵權方發出清晰、嚴正的警告,表明您已意識到其侵權行為,並準備採取法律行動。這往往能促使對方停止侵權行為並尋求和解,避免冗長的訴訟。
- 證據保存與固定事實:信中會詳細闡述侵權事實、指明侵權行為的具體內容,並提出索償的初步依據。這封信函本身便成為一份重要書證,證明您在何時已正式就事件與對方交涉。
- 滿足「訴訟前準備」要求:在香港的民事訴訟中,法庭期望與訟雙方在展開訴訟前曾嘗試以其他方式解決爭議。發出申索函正能證明您已採取了合理的訴訟前步驟,有助於日後在訟費評估上取得有利位置。
侵權存證信函撰寫範例與注意事項
雖然沒有硬性格式,但一封有效的申索函通常應包含以下元素:
- 明確的標題:如「致:XXX的侵犯著作權申索函 (Letter Before Action)」。
- 詳述各方身份:清晰列明發信方(您)與收信方(侵權方)的全名及地址。
- 事實陳述:按時序客觀、簡潔地描述侵權事件的始末、時間、地點及具體行為。
- 法律依據:指出對方行為違反了哪項法律原則或條文(例如:《版權條例》第XX條)。
- 具體要求 (Demands):明確提出您的訴求,例如:
- 立即停止所有侵權行為。
- 公開道歉或發佈澄清聲明。
- 作出金錢賠償(可列明具體金額或計算基準)。
- 交出侵權物品或利潤。
- 設定回覆期限:給予對方一個合理的回應期限(例如14日),並表明若限期內未獲滿意回覆,將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屆時將向其追討所有法律費用。
- 保留所有權利:在信末加上「本行保留一切權利」(All rights reserved) 的字句。
⚠️ 注意:建議委託專業律師撰寫及發出申索函。律師的署名能大大增加信件的份量和威懾力,同時確保內容的法律準確性,避免因措辭不當而引發反效果。
侵權提告流程完整解析
若對方對申索函置之不理或回覆無法令人滿意,下一步便是正式啟動法律訴訟。了解侵權提告流程的每個階段,有助您作出更充分的準備。
提告前必備:如何有效蒐集侵權證據?
「有怎樣的證據,打怎樣的官司」。證據是訴訟的基石,在提告前必須系統性地蒐集和整理。常見的有效證據包括:
- 侵權證明:例如盜用您文章的網頁截圖(包含日期和網址)、侵權產品的實物或照片、誹謗言論的錄音或訊息記錄。
- 權利證明:證明您是權利持有人的文件,如著作權登記證明、已註冊的商標證書、原創設計手稿等。
- 損失證明:證明您因侵權行為而蒙受損失的證據,例如生意額下降的財務報表、商譽受損的客戶投訴、因處理侵權事宜而花費的時間及金錢記錄等。
- 溝通記錄:所有與侵權方的來往信件、電郵、訊息記錄,包括您發出的申索函及對方的回覆。
民事 vs. 刑事?搞懂提告管道的差異與選擇
大部分侵權行為,如名譽侵權或一般商業侵權,主要循民事訴訟途徑解決,目的在於為受害人爭取金錢賠償或其他濟助。然而,某些嚴重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例如大規模的商業盜版),根據香港法例(如《版權條例》),同時可構成刑事罪行,執法部門(如香港海關)可介入調查並提出刑事檢控。兩者可並行處理,但目的不同:民事是為您個人追討損失,刑事則是對侵權者施以懲罰。
訴訟流程五步驟:從撰寫起訴狀、開庭到判決
香港的民事侵權提告流程大致可分為五個核心階段,整個過程受香港司法機構的程序規則管轄:
- 第一步:草擬及存檔起訴文件 (Writ of Summons):您的法律代表會草擬一份「傳訊令狀」(Writ of Summons),當中扼要說明申索性質,並連同「申索陳述書」(Statement of Claim) 詳述案情、法律理據及要求的濟助,然後存檔於合適級別的法院(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
- 第二步:送達與抗辯 (Service and Defence):將已蓋印的起訴文件派送予被告(侵權方)。被告在指定時限內需提交「送達認收書」(Acknowledgement of Service) 表示是否打算抗辯,如選擇抗辯,則需再提交「抗辯書」(Defence)。
- 第三步:文件透露 (Discovery):與訟雙方須互相披露持有與案件相關的所有文件(不論對己方有利或不利),此階段旨在確保雙方在資訊對等的情況下進行訴訟。
- 第四步:證人陳述與審訊準備 (Witness Statements and Trial Preparation):交換證人陳述書,並就審訊進行準備,包括準備盤問問題、整理呈堂證物等。法庭或會進行案件管理會議,以確保審訊能順利進行。
- 第五步:法庭審訊與判決 (Trial and Judgment):在法官席前進行正式審訊,由雙方律師作開案陳詞、傳召證人作供及接受盤問,最後作結案陳詞。法官在考慮所有證據和法律論點後,會於稍後頒佈書面判決。

關鍵問題:侵權求償金額如何計算?
勝訴後,法庭如何釐定賠償金額是當事人最關心的問題。侵權求償金額的計算並無固定公式,法庭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及證據,以「填補損失」為主要原則作出裁決。
律師教你看懂損害賠償的三種計算方式
在評估賠償時,法庭通常會考慮以下幾種計算基準:
- 實際經濟損失 (Actual Financial Loss):這是最直接的計算方式。例如,因商標被侵權而導致的生意額直接下降、因誹謗而失去的合約等,只要能提供確實的財務證據支持,便可據此索償。
- 利潤損失或侵權方所得利潤 (Loss of Profits or Account of Profits):您可以選擇索償因對方侵權而導致您損失的利潤;或者,選擇索償侵權方因使用您的知識產權而賺取的全部利潤。後者在對方獲利豐厚時尤其適用。
- 象徵式或懲罰性賠償 (Nominal or Punitive Damages):在某些情況下,即使難以量化實際損失(如情感傷害),法庭仍可判處一筆象徵式賠償以確認您的權利受損。若侵權方的行為尤其惡劣,法庭更有可能判處額外的懲罰性賠償,以作懲戒。
影響最終判賠金額的關鍵因素分析
- 侵權行為的嚴重性與持續時間:侵權規模越大、持續時間越長,賠償額通常越高。
- 侵權方的意圖:是無心之失還是惡意抄襲?惡意侵權往往會導致更高的賠償額。
- 受害人的損失程度: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財政或聲譽上的實質損失。
- 雙方的行為:例如,侵權方有否在收到申索函後立即道歉及停止侵權,這會影響法官的觀感。
- 市場慣例:在知識產權案件中,法庭或會參考相關行業的授權費用(royalty fee)作為賠償的計算基準。
侵權求償常見問題 (FAQ)
Q:收到侵權存證信函(律師信)該怎麼辦?
A:切勿置之不理。首先應保持冷靜,仔細閱讀信件內容,核實當中指控的事實。切忌在未尋求法律意見前輕率回覆或承認任何責任。最穩妥的做法是立即諮詢專業律師,由律師協助分析案情、評估法律風險,並草擬正式的回覆函件。
Q:侵權求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A:在香港,大部分侵權行為的民事訴訟時效為6年,由侵權行為發生或您發現該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但涉及人身傷害(較少見於此類侵權)或誹謗的案件,時效則較短。誹謗的訴訟時效為3年。一旦超過時效,您便可能失去追討的權利,因此必須及時行動。
Q:一定要請律師才能提告嗎?
A:法律上,您可以選擇以「無律師代表訴訟人」的身份自行提告。然而,侵權法律的複雜性、訴訟程序的嚴謹性以及證據規則的嚴格要求,都對當事人構成極大挑戰。聘請專業律師能確保您的法律論點得以清晰有力地呈現,並能駕馭複雜的程序,大大提高成功求償的機會。
Q:侵權求償的律師費由誰負擔?
A:香港民事訴訟的訟費原則是「訟費跟隨結果」(Costs follow the event),即敗訴方通常需要支付勝訴方大部分的合理法律費用。然而,法官在頒佈訟費命令時擁有酌情權,會考慮案件的複雜性、雙方在訴訟過程中的行為(例如有否提出不合理的和解方案)等因素。
結論
總結而言,面對侵權行為,積極維權是保障自身利益的不二法門。整個侵權求償過程應始於深入理解相關的侵權法律,繼而透過專業的侵權存證信函正式與對方交涉,並在必要時,基於充分證據啟動侵權提告流程。由於每宗案件的案情均有其獨特性,若您正苦於侵權問題,尋求具備相關經驗的法律團隊提供專業諮詢,是制定最佳應對策略、確保求償之路順暢無阻的關鍵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