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入稟前必讀:小額錢債索償的資格與準備
在正式踏入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前,首要任務是確保你的個案符合申索資格,並準備好所有必要文件。這一步是整個小額錢債索償成功的基石,處理得宜能令後續的入稟追討欠款流程事半功倍。
我的個案符合資格嗎?了解申索金額上限與案件類型
並非所有金錢糾紛都可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你必須先評估以下兩個核心條件:
1. 申索金額上限
根據現行法例,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的申索金額上限為 HK$75,000。如果你的申索額超過此數,你有兩個選擇:
- 放棄追討超過 HK$75,000 的部分,將申索額降至上限之內。
- 選擇其他法律途徑,例如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但程序會相對複雜且費用高昂。
👉重要提示:
你不能為了符合資格而將一宗大額申索分拆成數宗小額申索。例如,一筆 HK$100,000 的欠款不能分拆成兩宗 HK$50,000 的申索處理。
2. 案件類型
審裁處主要處理以下幾類基於合約或侵權行為的申索:
- 債務追討: 最常見的類型,例如追討未償還的私人貸款、服務費用。
- 服務費糾紛: 例如裝修、設計、顧問服務等已提供服務但未收到款項。
- 財物損壞: 例如交通意外導致的車輛損毀、租客對物業造成的破壞等。
- 已售貨物相關索償: 例如買家收貨後未付款,或賣家收款後未發貨。
- 消費者索償: 購買了有缺陷的商品或不符合說明的服務。
然而,審裁處不受理以下案件類型:
- 勞資糾紛(應交由勞資審裁處處理)
- 收回土地管有權(即收樓)
- 誹謗(不論是書面或口頭)
- 贍養費
需要準備什麼文件?申索書與關鍵證據清單
文件準備是入稟追討欠款的核心。證據越充分,勝算越高。在提交申索前,請務必整理好以下文件:
1. 申索書 (表格1及表格2)
這是啟動程序的官方文件。你需要清晰填寫:
- 申索人 (你) 及被告人 (對方) 的資料: 姓名/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號碼。資料必須準確,否則可能導致文件無法成功送達。
- 申索款額: 明確列出你追討的具體金額。
- 申索理由: 簡潔而準確地陳述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包括欠款原因、日期、涉及的服務或貨物等。例如:「被告於2024年5月1日向本人借款HK$50,000,承諾於同年8月1日還款,惟至今仍未履行。」
2. 關鍵證據清單 (多多益善,愈齊愈好)
所有能支持你申索理據的文件都應一併備妥。審裁官會依據你提交的證據作出判斷。常見的關鍵證據包括:
- 🧾 合約或協議: 正式的書面合約、報價單、服務協議書等。
- 💬 通訊紀錄: WhatsApp、Signal、電郵或短訊等能證明雙方溝通內容、承諾或承認債務的對話截圖。
- 📄 發票與收據: 你向對方發出的發票 (Invoice)、對方簽收的送貨單 (Delivery Note) 或任何付款紀錄。
- 🏦 銀行紀錄: 銀行月結單或轉賬紀錄,用以證明你曾支付款項或對方有部分還款紀錄。
- 📸 照片或影片: 如涉及財物損壞,損毀情況的照片或影片是極具說服力的證據。
- 👨💼 證人資料: 如有第三方能證明事件經過,可考慮邀請其作為證人,並準備好其聯絡資料。
將所有文件按時序整理好,並準備足夠的副本(通常是正本以外再加三份副本:一份給法庭、一份給被告、一份自己備用),能讓你的申索過程更為順暢。
第二步: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全流程詳解
了解資格並備妥文件後,便可以正式啟動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整個流程設計得相對簡易,旨在讓市民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也能自行處理。以下是從入稟到上庭的詳細步驟。
從填表、入稟、送達到上庭提訊的完整步驟
步驟 1:填寫及提交申索書
你可以透過司法機構網站下載表格,或親身到西九龍法院大樓A座3樓的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索取。填妥後,連同所有證據文件的副本一併提交。
步驟 2:繳付入稟費用
提交申索書時需繳付指定費用,金額會根據你的申索款額而定。這筆費用相對低廉,旨在讓市民能以低成本解決糾紛。
以下是目前的收費參考:
| 申索款額 | 入稟費用 |
|---|---|
| 不超過 HK$3,000 | HK$20 |
| HK$3,001 至 HK$25,000 | HK$40 |
| HK$25,001 至 HK$50,000 | HK$70 |
| HK$50,001 至 HK$75,000 | HK$120 |
步驟 3:送達申索書予被告
法庭書記會將一份已蓋印的申索書副本(稱為「密封副本」)交給你。你有責任將這份文件送達給被告。常見的送達方式有:
- 親身送達: 直接將文件交給被告本人或其公司代表。
- 郵寄送達: 以掛號郵件方式寄往被告最後為人所知的地址。
- 委託審裁處執達主任送達: 你可以支付額外費用,委託法庭的執達主任代為送達,這是最穩妥的方式之一。
完成送達後,你必須填寫一份「送達證明書」,並在指定時間內交回審裁處,以證明你已依法完成此步驟。
步驟 4:首次聆訊(提訊)
提交申索書後,審裁處會排期進行首次聆訊,時間通常在入稟後的60至90天內。在提訊日,你和被告都必須出席。審裁官(通常是副審裁官)會:
- 了解案件的爭議點。
- 鼓勵雙方嘗試和解。許多案件在此階段,經審裁官調解後便能達成和解協議。
- 若無法和解,審裁官會給予雙方進一步指示,例如交換文件、準備證人陳述書,並排期進行正式審訊。
勝訴後如何執行判決?成功追討欠款的最後一哩路
恭喜你,經過一番努力後,法庭最終判你勝訴!但如果被告仍然拒絕付款,小額錢債索償的程序尚未完結。你還需要主動向法庭申請執行判決,這才是成功追討欠款的關鍵。
你可以申請以下幾種常見的執行判決令:
1. 財物扣押令 (Writ of Fieri Facias)
這是最直接的方式。你可申請執達主任前往被告的處所,扣押其財物(例如貨物、車輛、辦公室設備等),然後透過公開拍賣出售,用所得款項償還你的債務。你需要向法庭支付按金以啟動此程序。
2. 第三方債務人命令 (Garnishee Order)
如果你知道有第三方(例如銀行、被告的客戶)欠下被告款項,你可以向法庭申請此命令。法庭會下令該第三方將原本應支付給被告的款項,直接支付給你,用以抵債。這對於追討存放在銀行戶口內的款項尤其有效。
3. 押記令 (Charging Order)
如果你知道被告擁有物業,可申請押記令。此命令會將你的債項登記在該物業的田土廳紀錄上(俗稱「釘契」)。雖然這不能讓你立即收到款項,但當該物業出售時,你將有權優先從賣樓收益中獲得償還。
4. 判決債務人審問 (Examination of Judgment Debtor)
如果你不清楚被告的財政狀況,可以申請此程序。法庭會傳召被告到庭,在審裁官面前宣誓,並就其資產、收入及負債等問題接受你的盤問。透過審問,你可以找出可供執行的財產,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執行判決需要額外的時間和費用,但這是確保你能真正討回公道的必要手段。因此,在勝訴後切勿鬆懈,應及時採取行動。
常見問題 (FAQ)
Q1.如果被告不應訊或不出席會怎樣?
如果被告在收到申索書後沒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裁處提交抗辯書,或在提訊日缺席,情況對你非常有利。只要你能向審裁官證明你已妥善地將文件送達被告,你便可以向法庭申請「缺席判決」(Judgment in Default)。審裁官在信納你的申索理據後,很大機會會直接判你勝訴,讓你省去後續審訊的時間。
Q2.整個小額錢債索償程序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這沒有一個確切的時間表,完全取決於案件的複雜程度以及被告的合作態度。一般而言:
- 簡單直接的案件: 如果被告沒有抗辯或在首次提訊時便達成和解,整個程序可能在 2 至 4 個月內完成。
- 具爭議性的案件: 如果雙方無法和解,需要進入正式審訊階段,可能涉及交換文件、證人作供等程序,則整個過程可能需時 6 個月至 1 年,甚至更長。
Q3.勝訴後,對方仍然不還錢怎麼辦?
勝訴判決不等於自動收到款項。如上文所述,如果對方在判決後仍拒絕付款,你必須主動向法庭申請執行判決。你可以根據你對被告財政狀況的了解,選擇申請財物扣押令、第三方債務人命令或押記令等方式,透過法律程序強制對方履行判決。記住,判決書是有時效的,切勿拖延執行。
Q4.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可以聘請律師嗎?
不可以。小額錢債審裁處的一個主要特點是,訴訟雙方均不可由律師代表出庭。立法的原意是希望以一個較簡單、快捷及便宜的方式解決金錢糾紛,避免因高昂的律師費而令市民卻步。不過,這並不禁止你在上庭前就案件的法律觀點或程序問題,自費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
結論
總結來說,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來入稟追討欠款,是處理中小型金錢糾紛一個非常有效且成本較低的途徑。只要你清晰了解整個小額錢債索償流程,從資格評估、文件準備,到送達與提訊,並在勝訴後積極執行判決,討回公道並非難事。整個程序設計旨在讓普羅大眾能為自己發聲。當然,若案件牽涉複雜的法律爭議或證據繁多,在事前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能為你的索償之路提供更穩固的後盾,助你更有信心地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