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法定假期薪酬——勞資關係中不容忽視的法律底線
在香港處理僱傭關係時,法定假期薪酬的議題不僅是常見的疑問,更是潛在的法律爭議點。許多僱員對自身是否合資格、薪酬應如何計算感到困惑;同時,部分僱主亦可能因對《僱傭條例》的理解不足而無意中觸犯法例。當僱主未依法支付法定假期薪酬,這不僅是金錢糾紛,更可能構成刑事罪行。作為專注於勞工法例的法律顧問,處理因假日薪酬計算不清而引發的賠償索償個案實屬常見。本文旨在以專業且務實的角度,深入剖析香港《僱傭條例》下有關法定假期薪酬的核心規定,從資格釐清、計算方法到法律責任,為勞資雙方提供一份清晰指引,確保權益得到全面保障。
釐清法定假期與公眾假期:對您的假日薪酬計算有何影響?
在討論薪酬計算前,首要任務是準確分辨「法定假期」與「公眾假期」。兩者在法律地位與僱員權益上有根本差異,直接影響您的薪酬福利,甚至在不幸發生交通意外賠償或工傷索償時,也會影響收入損失的計算。
2025年香港《僱傭條例》法定假期列表
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長短或工作時數,均有權享有每年13天的法定假期。政府已制定計劃,自2026年起逐步增加法定假期日數,目標於2030年與公眾假期看齊,達到17天。2025年的法定假期(俗稱「勞工假」)列表如下:
- 1月1日
- 農曆年初一
- 農曆年初二
- 農曆年初三
- 清明節
- 勞動節 (5月1日)
- 佛誕
- 端午節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 中秋節翌日
- 國慶日 (10月1日)
- 重陽節
- 冬節 或 聖誕節 (由僱主二選一)
法定假期 vs. 公眾假期:法律權益大不同
「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是根據《公眾假期條例》所規定,假期日數較多(每年17天)。然而,《僱傭條例》僅強制規定僱主必須給予僱員法定假期。若您的僱傭合約明確訂明您享有「公眾假期」,這便屬於優於法例的福利,僱主必須遵守。反之,若合約未有訂明或僅註明「享有法例規定的假期」,僱主則只需依法給予法定假期。在處理意外賠償索償,特別是計算誤工費時,準確界定假期種類至關重要。
推薦文章
在處理複雜的僱傭合約或工傷事件時,了解相關的法律程序至關重要。建議閱讀 【工傷索償】工傷病假、補償計算至銷假程序全攻略,以更全面地了解您的權利。
享有法定假期薪酬的資格:您是否符合「418規則」?
並非所有享有法定假期的僱員都能獲得薪酬。法律規定,僱員必須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方可在法定假日當天獲得假日薪酬。這是判斷權益的關鍵一步。
解讀「418規則」:連續性合約的定義
「連續性合約」是根據《僱傭條例》中的「418規則」來界定。「418規則」指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且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一旦符合此定義,您的僱傭合約即被視為「連續性合約」,從而享有一系列法定權益,包括法定假期薪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等。許多兼職員工或散工,若符合「418規則」,其法律權益與全職員工無異。
舉例:在連鎖咖啡店工作的兼職大學生,每週固定工作三天,每天7小時,已連續工作兩個月。由於每週工時為21小時,且已連續工作超過4星期,他便符合「418規則」,享有法定假期薪酬等權益。
未滿三個月僱員的權益解析
若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但在法定假日來臨之時,受僱未滿3個月,他/她仍然有權放取該法定假期,享受休息日,但僱主並無法律責任支付當天的薪酬。此項規定旨在平衡新入職僱員的休息權與僱主的薪酬成本。
【核心計算】如何準確計算法定假期薪酬?
準確的假日薪酬計算是避免勞資糾紛的核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法定假期薪酬的每日款額,應相等於僱員在法定假日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若僱員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12個月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與包含項目
計算時,需將過去12個月內所賺取的所有工資加總,然後除以該期間的實際工作日數。在計算總工資時,應包含所有形式的報酬,例如:
- 基本薪金
- 佣金(不論是底薪或純佣金制)
- 津貼(如交通津貼、勤工獎等,除非屬備付實銷性質)
- 加班薪酬(OT Pay)
- 任何已支付的有薪假期款項
同時,在計算期間的總日數時,必須剔除未有支付全薪的假期或休息日及其款項,例如:
- 休息日
- 法定假期、年假
- 病假、產假、侍產假
- 工傷病假
- 未獲僱主同意而缺勤的日子
此舉是為了確保計算出的每日平均工資,不會因無薪或非全薪假期而被不公平地拉低。若想深入了解薪酬計算的細節,可參考勞工處的《僱傭條例》簡易指南。
案例分析:月薪及日薪僱員的假日薪酬計算實演
情境一:月薪僱員陳先生
陳先生月薪為 HK$24,000,過去12個月總收入為 HK$288,000。期間他放了12天無薪事假。計算方式如下:
- 過去12個月總日數:365天
- 需剔除的日數及款額:12天無薪假 (薪金已扣除)
- 計算總日數:365 – 12 = 353天
- 每日平均工資:HK$288,000 / 353 = HK$815.86
- 陳先生的法定假期薪酬為 HK$815.86
情境二:日薪僱員李小姐
李小姐為日薪散工,每日工資 HK$600,符合「418規則」。過去12個月她總共工作了250天,總收入為 HK$150,000。計算方式如下:
- 過去12個月總日數:365天
- 需剔除的日數:(365 – 250) = 115天 (沒有工作的日子)
- 計算總日數:365 – 115 = 250天
- 每日平均工資:HK$150,000 / 250 = HK$600
- 李小姐的法定假期薪酬為 HK$600
僱主不支付法定假期薪酬的法律後果
僱主不依法支付法定假期薪酬,絕非小事。此行為已被《僱傭條例》視為刑事罪行,僱主必須嚴肅對待其潛在的法律後果。
刑事罪行:最高罰款與監禁風險
根據法例,任何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不支付法定假期薪酬予僱員,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此罰則清晰地表明了立法機構對保障僱員基本權益的決心。僱主切勿以身試法,認為這僅是民事糾紛,拖欠法定假期薪酬可能導致您面臨刑事檢控及留下案底。
員工如何循法律途徑追討欠薪?
若您不幸被僱主拖欠法定假期薪酬,應採取以下步驟維護自身權益:
- 直接溝通:首先嘗試與僱主或人事部溝通,了解是否因誤解或行政失誤所致,並保留書面溝通記錄。
- 勞工處求助:若溝通無效,您可前往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勞工處會提供免費的調停服務,協助雙方在中立的環境下達成和解。
- 法律途徑:若調停失敗,個案可能會轉介至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進行裁決。在情況複雜或涉及金額較大時,尋求專業香港律師的意見,為您的賠償索償個案做好充分準備,是至關重要的。
推薦文章
了解香港的勞工法例是保障您權益的第一步。我們建議您深入閱讀 香港勞工法例全方位指南,文章涵蓋了更多僱傭合約及權益的細節。
法定假期薪酬常見問題 (FAQ)
以下整理了幾個關於法定假期薪酬最常見的疑問,並提供專業解答。
僱主可否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上班?如何補償?
可以。若僱主有業務需要,可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但必須作出以下安排:
- 提前通知:僱主須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僱員。
- 安排補假:僱主須在法定假日前或後的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Alternative Holiday)給僱員。
- 清晰記錄:僱主應備存清晰的補假記錄,以作證明。
「以薪代假」是否合法?
不可以。法例嚴格禁止僱主以支付額外薪金的方式,來取代讓僱員放取法定假期。法定假期的立法原意是為了保障僱員的身心健康,因此必須讓僱員實際放假休息,任何形式的「買假」均屬違法行為。
如果我在法定假期前辭職,能否獲得薪酬?
視乎情況而定。若您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並且在法定假期當天,您的僱傭合約仍然生效(即離職日期在法定假期之後),那麼您便有權獲得該法定假日的薪酬。但若您的最後工作天在法定假期之前,則無權享有。
若法定假期適逢我的休息日,僱主應如何安排?
根據《僱傭條例》,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僱主應於休息日翌日補放該法定假日予僱員,該補假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總結:保障勞資雙方權益的法律建議
總括而言,法定假期薪酬是《僱傭條例》中保障僱員基本權益的重要一環,任何僱主都必須嚴格遵守。對僱主而言,建立清晰的假期及薪酬計算制度,並妥善保存相關記錄,是避免法律風險的最佳方法。對僱員而言,了解自身的權利,並在權益受損時勇於尋求協助,是自我保障的關鍵。處理勞資糾紛,尤其是涉及賠償索償的複雜情況,往往需要精準的法律知識。若您對假日薪酬計算或任何勞工法例問題存有疑問,或不幸需要處理相關索償,請立即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您的個案得到最妥善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