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導致傷亡,可獲相應的法定補償。該條例明確規定了不同情況下的賠償上限,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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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賠償
若僱員因工傷導致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賠償金額依據受傷時的年齡及每月收入計算,並設有法定上限。
計算標準:
- 每月收入上限:截至2025年2月22日,法定最高收入限額為港幣$33,190(金額或會定期調整,最新資訊請參閱香港勞工處公告)。
- 賠償金額上限(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6條):
年齡 | 最低賠償額(港幣) | 最高賠償額(港幣) |
未滿40歲 | $543,840 | $7,973,760 |
40歲至未滿56歲 | $326,304 | $4,784,256 |
56歲或以上 | $108,768 | $1,594,752 |
- 計算公式:
- 未滿40歲:240個月
- 40至56歲:144個月
- 56歲或以上:48個月
二、永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賠償
若僱員因工傷導致永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賠償金額根據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計算方式按比例調整,並參考勞工處評估的喪失收入能力百分比(《僱員補償條例》第7條)。
計算標準:
- 賠償上限:最高賠償額與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之上限一致,即最高可達港幣$7,973,760。
- 計算公式:賠償金額 = 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賠償 × 喪失收入能力百分比。
三、因工傷死亡的賠償
如僱員因工傷死亡,僱主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11條向其遺屬支付補償。
計算標準:
- 每月收入上限:港幣$33,190。
- 賠償金額上限:
年齡 | 最高賠償額(港幣) |
未滿40歲 | $7,973,760 |
40歲至未滿56歲 | $4,784,256 |
56歲或以上 | $1,594,752 |
- 最低保障:無論死者收入如何,死亡補償最低金額為港幣$543,840。
- 殯殮及醫療費用:僱主須支付額外殯殮及醫療費用,法定上限為港幣$94,690(《僱員補償條例》第11(3)條)。
四、醫療費用及工傷病假補償
- 醫療費用:僱主須支付合理的醫療費用,但每日住院費及治療費設有上限,截至最新修訂,每日最高為港幣$300(具體金額請參閱勞工處公告)。
- 工傷病假補償: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可獲相當於月收入的五分之四的補償(《僱員補償條例》第10條),但每月收入上限為港幣$33,190,最長可支付2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36個月)。
五、重要注意事項
- 金額調整:以上賠償金額及上限會根據經濟情況及法例修訂而定期更新,請查閱香港勞工處官方網站或《僱員補償條例》的最新版本。
- 法律責任:即使意外由僱員自身疏忽造成,僱主仍須承擔補償責任(《僱員補償條例》第5條)。
- 額外索償:受傷僱員仍可根據普通法向第三方(如疏忽責任方)提出額外索償,工傷補償並不影響其民事訴訟權利。
常見問題解答
結語
《僱員補償條例》確保僱員及其家屬在工傷或死亡事故後獲得適當補償。由於法律條文及賠償金額可能隨時間調整,建議僱主及僱員定期參閱勞工處公告或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獲取最新資訊。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聯絡「快易賠」獲取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