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索償中可加「附帶條款付款」唔識可能會蝕底快易賠提提您

不論交通/工傷意外的索償案件中,當案件已入禀法庭後,若疏忽一方(如保險公司)希望提前和解,可以向法庭存入筆 「附帶條款付款」(Sanctioned Payment)💰 呢筆金額代表對方願意作出賠償,讓申索人可選擇是否接受和解,無需繼續訴訟程序。收到「附帶條款付款通知書」後,申索人一般有 28 日時間考慮是否接受。

📄 注意事項:
✅ 如接受—可獲賠償及相應訟費(計至接受日期)
❌ 如拒絕—若法庭最終判賠低於該金額

申索人或需支付部分對方訟費,損失可能不輕架!因此,收到相關通知後,應盡快諮詢專業律師,由法律團隊評估金額及風險,避免錯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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